葫芦岛市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环境保护事业继续加强。全年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指标达标率上升到80%以上,城市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名次上升到第5位。环境空气综合污染指数下降到1.10,达标率上升到85%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或二级以上天数为332天,为全年总天数90.7%,比上年提高4.7个百分点。海洋环境质量明显改善,近岸海域水质连续三年100%达标。加强自然生态保护区的管理,已建立9个自然生态保护区。年内实施7项循环经济项目,总投资1.5亿元,年创经济效益可达0.8亿元。强化对排污量大、达标不稳定、严重影响环境质量等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严格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加强源头控制新污染源产生,污染排放总量控制可完成化学需氧量削减500吨,二氧化硫削减2500吨,烟尘削减600吨,工业粉尘削减200吨,废水、废气、废渣的"三废"排放得到进一步控制。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加强,生态环境逐步改善。 十、人口、居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继续保持低速增长。年末全市总户数89.5万户,总人口273.0万人,比上年增长5.59‰,其中非农业人口为80.5万人,占总人口的29.5%;农业人口192.5万人,占总人口的70.5%。全年人口出生率为9.74‰,人口死亡率5.16‰,人口自然增长率4.58‰,计划生育率99.74%。 城乡居民生活继续得到改善。全年城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771元,增长10.0%;城区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691元,增长6.4%;城区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41.9%。农民人均纯收入3052元,增长18.7%;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822元,增长11.7%;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43.2%。城乡居民住房条件继续改善。年末城区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6.1平方米,增长5.2%。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27.1平方米,增长3.8%。 社会保障事业取得新成果。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初步建立,社保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21.7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员25.5万人,医疗保险参保人员26.4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员15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员15万人,城镇享受低保待遇人员6.8万人,农村低保保障对象4.4万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