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1-03 葫芦岛市统计局

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增长,人民生活进一步改善。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735元,增长7.5%。农民人均纯收入2416元,增长6%。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4522元,增长6.3%;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610元,下降2.7%。

城乡居民住房条件继续改善。年末城市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4.8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25平方米。

社会保障事业进一步巩固提高。全市有7万多人按时足额领到养老保险金,有23万多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21万多人参加失业保险,有4万多人得到帮扶资金的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