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教育 普通高等院校 29所,其中,高等专科职业技术院校10所。招收本、专科学生8.6万人,在校生28.3万人,本、专科毕业生6.3万人。普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招收研究生9906人,在校研究生25638人,毕业研究生 5555人。 普通中等学校483所。其中,普通中学354所,在校生37.2万人;中等专业学校34所,在校生5.8万人;职业中学95所,在校生5.9万人;技工学校32所,在校生1.6万人。初中毕业生升学率79.7%。 小学校977所,在校生39.7万人。小学学龄人口入学率99.7%,小学毕业生升学率99.8%。 文化 文化事业进一步繁荣。挖掘历史资源,弘扬唐派艺术,精心打造出唐派京剧精品晚会《梨园唐韵》;集“韩、花、筱”艺术流派之精华,创排大型评剧精品晚会《百年风韵》;精心雕琢的话剧《温柔的特洛伊木马》成为反腐题材的经典剧目;复排了“红色经典”剧目京剧《红灯记》和评剧《洪湖赤卫队》;创演了儿童话剧《网吧内外》;成功举办了《振兴潮》春节文艺晚会、“欢乐中国行—魅力沈阳·活力之都”文艺晚会、纪念抗战胜利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主题活动《白山黑水的诉说》等大型文化活动17项。 市、区两级文化广场活动514场次,基层文化广场活动3107场,参与群众549万人次。 市级群众艺术馆2个,博物馆4个,公共图书馆2个,专业艺术表演团体5个。市级广播电台1座,市级电视台1 座。2006年世界园艺博览会主要场馆和配套工程全面竣工。 对外文化交流更加活跃。全年引进大型境外文化活动3个,境外演出团组5个;组织出国演出团组15个。 卫生 有卫生机构635个(不含诊所、卫生室、医务室及村级卫生组织)。其中医院196个,卫生院12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0个,疾病防治控制中心(防疫站)18个,妇幼卫生保健机构15个,专科疾病防治机构24个,卫生监督所13个。年末实有病床34033张,各类卫生技术人员45680人,其中执业医师17346人,执业助理医师1909人,注册护士16887人。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率先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体育 群众体育深入开展。体育人口近350万人,占户籍人口的比重达到48.6%。在校学生《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92.12%,其中优秀率27.06%。加大社区健身设施建设力度,在468个社区配置了3812件健身器材,有条件的社区健身器材普及率达到100%,年末全民健身活动场所1124个。发售体育彩票3.1亿元,获公益金2697万元。 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 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17.2万人,征收失业保险费4.18亿元,有13.5万人领取失业保险金。192.6万人参加医疗保险,142.9万人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为70.1万企业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发放了养老金,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到100%。8.26万户、17.1万城镇居民享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累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1.96亿元。城市低保标准为220元。 社会福利事业持续发展。年末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机构 151个,床位13411张,收养各类人员9672人。全年通过发售福利彩票筹集社会福利资金5514万元,接受社会捐款907.3万元。 四、人民生活 人口 户籍人口698.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4.7万人。在总人口中,市区人口495.9万人,县(市)人口202.7万人;农业人口247.7万人,非农业人口450.4万人。人口出生率7.09‰,比上年上升0.18个千分点;人口死亡率6.20‰,下降0.68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0.89‰,上升0.86个千分点。计划生育率达到99%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06.7。 就业 城镇单位从业人员100.2万人,比上年增长0.49%。在岗职工95.6万人,增长1.4%。其中,国有经济单位55.5万人,减少0.2万人;集体经济单位7.3万人,减少1.0 万人;其他经济单位32.8万人,增加2.5万人。从在岗职工产业构成看,第一产业0.7万人,减少12.5%;第二产业39.4万人,减少2.6%;第三产业55.5万人,增长0.7%。年末离岗职工20.7万人。 促进再就业工作扎实开展。据劳动部门统计,开发就业岗位13.1万个,实现实名制就业26.7万人,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大龄就业困难群体3.2万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13.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5.9%。 居民收支、工资及人均储蓄 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继续提高。城镇单位全部职工平均工资16393元,比上年增长18.7%。其中,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9895元,增长14.8%。城乡居民人均储蓄存款余额25028元,增长11.9%。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098元,增长 13.2%;人均消费支出7863元,增长9%。农民人均纯收入5050元,增长16.2%;人均消费支出3095元,增长30.2%。 居住水平 城镇住宅建设投资321.4亿元,比上年增长29.4%;新建成住宅994.6万平方米,增长21.1%。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23.36平方米,比上年增加1.81平方米,比2000年增加6.03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25.12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7平方米,比2000年增加3.3平方米。 注: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等为初步核实数。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