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区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2-01 深圳市盐田区统计局

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区年末常住人口15.33万人,比上年增长7.9%,其中户籍人口2.90万人,增长5.3%,暂住人口12.43万人,增长8.5%。户籍人口和暂住人口出生率分别为9.13‰和8.04‰,死亡率分别为1.94‰和0.15‰,人口自然增长率分别为7.19‰和7.89‰,比上年下降1.8个和0.8个千分点。户籍人口和暂住人口计划生育率分别为99.61%和71.51%,一孩率分别为95.37%和75.96%。

居民收入和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非消费性支出增长较快。全区各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9578元,增长17.8%。据30户居民家庭抽样调查资料显示,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531元,增长2.1%,其中工薪收入为20023元,仍是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7743元,减少10.7%,但其中用于食品、家庭设备用品和服务、医疗保健的支出加大,分别增长5.9%、20.7%和20.4%,恩格尔系数为30.8%,比上年上升4.8个百分点;购房、社会保障、赡养老人等非消费性支出为12036元,增长1.95倍;年末人均手存现金1710元,增长5.8%。

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工作进一步完善。全区年末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61742人,增长12.0%,其中在职职工参保60753人,增长11.8%,离退休人员参保989人,增长25.4%;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31916人,增长6.5%;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35461人,增长20.9%,其中在职职工参保34472人,增长20.8%,离退休人员参保989人,增长25.4%。积极开辟最低生活保障和社会救助工作新途径,落实对优抚对象、低保家庭、重残和低保残疾人员的优抚和救助政策,全年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100余万元,救济4979人次,安排残疾人就业12人,区社会福利中心建成并开业,接收社会各界人士捐款73万余元和价值46万元的物资。

注:1、公报中总值指标均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2、按照国家统计局的有关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地区GDP的中文名称改为“地区生产总值”,特定地区的GDP用行政区的名字作定语。为了更加准确和规范地表述地区GDP,我区的GDP中文名称依此改为“盐田区生产总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