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兰溪市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环保事业稳步推进。全年共完成环境污染治理项目8个,投资额达553万元,废水废气得到有效控制,年末已有烟尘控制区2个,面积17.65平方公里,环境噪声达标区1个,面积18平方公里,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97.57%,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98.83%。 十一、人口和人民生活 人口继续保持低速增长。全年出生人口4998人,出生率7.64‰,人口自然增长率0.33‰;年末全市总人口65.42万人,平均每户家庭人口2.95人;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市计划生育率为97.18%。 城乡居民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据抽样调查资料显示,受加薪、就业门路拓宽影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079元,比上年增长8%,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128元,比上年增长8.5%;城乡居民住房条件得到改善,城镇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21.2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生活用房面积36.40平方米。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15911元,增长19.7%。但一部分低收入家庭生活仍然比较困难。 社会保障得到加强。年末全市参与养老保险统筹的职工和离退休人员6.82万人,当年收缴养老统筹金1.18亿元;参加失业保险的年末职工2.96万人;当年劳动部门给4.33万人次失业职工提供了失业救济,净安置城镇失业人员4567人,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稳步推进,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年末已有参保人数4.89万人。 社会福利事业稳步发展。年末全市拥有敬老院、福利院30个,各类福利院收养826人;有各类优抚对象1.67万人,享受定恤的伤残军人396人,“三属”人员56人,对1485名复员退伍军人给予定期定量补助,并妥善安置了314名退伍军人的生活和就业;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走向规范,对5829户的10079人给予了最低生活保障,年发放保障金416.4万元,比上年增长33.2%。 注:1、本公报为初步统计数,如与年报有出入以年报为准。 2、兰溪市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值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兰溪市人均生产总值按公安年报的户籍人口计算。 4、国内生产总值改称为兰溪市生产总值。 兰 溪 市 统 计 局 二○○四年二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