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平阳县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劳动就业工作进一步加强。积极落实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积极增加就业岗位,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主择业和积极创业。2007年全县在岗职工72046人,其中机关事业在岗职工18067人,企业在岗职工53979人,从分经济性质看:国有单位在岗职工19712人,城镇集体在岗职工6903人,其他单位在岗职工45431人。 民政福利事业稳步发展。全县设镇17个,乡14个,社区居委会38个,村居委员会583个。共有收养性单位35所,床位2306张,年末在院人数1771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0984人,低保资金全年支出695万元。全年办理结婚登记10637对。 住房公积金制度逐渐完善。2007年新增公积金建制单位98个,人数1309人,累计建制646个单位,建制人数达23799人,归集总金额48555.95万元,其中当年归集10267.4万元,提取人数2206人,提取金额4440.27万元。个贷工作继续开展,今年共向705户发放住房贷款16594万元。 人口自然增长率略有回升。据公安部门统计,全县年末总户数243356户,年末总人口数为854024人,当年人口出生为10108人,出生率为11.8‰,死亡人数4688人,死亡率5.5‰,人口自然增长率6.3‰。 计划生育工作仍保持一定力度。当年计划生育率为85%,晚婚率65.35%,已婚育龄妇女一孩率45.6%,节育率90.48%。 年末全县土地面积1051平方公里。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812人。 注:①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如与年报数据有出入,以年鉴为准。 ②公报中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③ 人均GDP按户籍人口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