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县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2-08 温州市洞头县统计局

九、文化、体育和卫生

文化工作亮点不断。“非遗”普查成果丰厚,整理调查项目579个,公布了洞头县第二批“非遗”代表名录39个。参加文体赛事成绩喜人,少儿群舞《担鲜欢歌》在“七彩阳光2008全国青少年才艺电视”比赛中,获得了全国金奖;舞蹈《贝壳舞》在浙江省“群星奖”广场舞蹈大赛,喜获金奖;金秋健身队在“夕阳秀--第八届全国中老年艺术大赛”中,捧回金奖。组织宣传十七大精神、廉政文化等文艺下乡演出38场;开展“迎新春送春联下乡”活动,赠送春联4500多幅;继续实施“2131”工程,送电影进村876场,观众达80000多人次;完成“村村通”工程,实施“村村响”工程,开展“彩虹行动”;落实书架子工程,为美岙村等11个村居、1个企业和驻岛部队赠送书籍8400余册,建立8个乡镇图书流动点;开展各种文艺辅导活动1000余人次,提升了我县基层文艺队伍素质。

体育事业再添佳绩。举办“迎奥运百日倒计时”全民健身系列活动、第二十五届“海疆杯”篮球赛、第八届领导干部运动会等10余项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全县参加体育锻炼人口达40%。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创建12个“体育小康村”,新建健身苑点20个、室外篮球场11个、室外羽毛球场2个、改建1个灯光球场,安装8件室内健身器材和30套健身路径。输送运动员陈慧佳参加了北京奥运会女子100蛙泳比赛,成为我县首位参加奥运会的运动员。组队参加了2008年温州市中小学生田径分龄赛,获得7金7银8铜,再次蝉联小学组全市第一名。

卫生事业不断加强。全县共有92647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参保率达99.3%(超额完成省、市下达的85%任务指标)。印发了《200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细则》,提高筹资标准和报销比例,增加县人民医院门诊报销、增加特殊病种补偿范围。农民免费健康体检顺利开展,共完成农民健康体检24431人,并已全部建立健康档案。做好“问题奶粉”事件处置工作,累计接诊筛查1409人,住院治疗1人,并已全部录入婴幼儿“奶粉事件”确诊信息数据库。继续推进“母婴健康工程项目县”实施工作,孕产妇、儿童管理建卡率均达95%以上。不断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积极防范和控制麻疹、禽流感、手足口病等传染病在我县的发生、流行。

十、环境保护

生态创建稳步推进。组织召开洞头县生态文明建设和发展规划暨洞头国家级生态县创建论证会,并获与会专家评审通过。县城南污水处理厂已开始试运行并安装了在线监控设施;洞头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已建成并正式运行;新城区垃圾中转已建成,近期将投入使用;今年计划建设的7个村8个集中处理点已全部建成,部分已投入使用。全力以赴完成减排任务,全年COD目标削减率为9.0%,目标削减量167吨,增量143.74吨,上年结转31吨,需减量342.74吨;二氧化硫削减目标9.0%,待削减量为35吨,二氧化硫增量45.76吨,总目标减量为80.76吨,2008年涉水企业二氧化硫减排量为85.95吨,完成了年度SO2减排任务。

十一、人口与计划生育

计生政策有效贯彻。全县年末总户数38070户,比上年末增加125户,年末总人口126334人,比上年末增加475人,其中男性65435人,女性60899人,性别比为107.4%,年平均人口为126097人,在总人口中非农业人口15946人,占人口总数12.6%。全年出生人数1350人,出生率为10.70‰,出生性别比106.7%,全年死亡人数735人,死亡率为5.83‰。全县计划生育率95.0%,综合节育率89.8%,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88‰。

十二、人民生活、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

人民收入稳步增长。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709元,比上年增长10.1%,人均消费性支出9332元,同比增长6.6%。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45.5%,下降了0.5个百分点。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846元,比上年增长12.0%,人均消费支出6273元,比去年增长18.9%。恩格尔系数为45.5%,同比增加4.9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由上年的2.48缩小为2.44。

就业体系不断完善。全年共引进各类人才11名,其中中高级5人,并有两个高校研究生温州实习基地项目与清华大学对接成功,有3名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有效地缓解了企事业单位的用人需求。大力宣传就业再就业政策, 落实兑现就业再就业资金97万元。通过各类专场招聘会,共提供就业工种200多个、岗位1250多个,进场交流4000余人次,达成就业意向466人。全县新增城镇就业人数1209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75%。共举办职业技能培训班17期,培训1042人,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311人,中级职业资格证书140人,专项能力证书323人。大力推进百户城乡“零就业”家庭就业创业援助工作。全年共帮助144名城乡“零就业家庭”中的就业特困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认真落实劳动协调关系三方机制,切实抓好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管理,全县劳动合同(备案)签订率96.4%。

保障体系不断健全。养老保险扩面强力推进,全年共有1804名被征地农民和退渔渔民参加了被征地农民(退渔渔民)基本生活保障;126名村干部申报参加村干部养老保险;出台《洞头县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专项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我县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专项经费的管理。城乡医疗保险体系逐步建立,截止12月份,新增企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2122、1191、1055、210人。

慈善工作深入人心。健全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应补尽补”,切实加大对低保家庭补差力度,城镇低保人均补差达141元,达到低保标准的56.3%,农村低保人均补差达83元,达到低保标准的55.3%。在全省率先实行农村低保对象“中间线”差额定补救助政策,切实加大对极度贫困低保户中无劳动力、无生活来源且长期患病家庭的救助力度。及时做好困难群众物价补贴发放工作,确保困难家庭群众的基本生活。全县共计发放2007、2008年困难群众物价补贴99万元。加大慈善宣传力度,举办“爱在人间、走进洞头”慈善晚会。努力拓宽募捐渠道,组织开展了汶川地震赈灾捐款暨慈善一日捐大型募捐活动,共募集善款381万元,药品80万元。深入开展“心系民生解民困”和各项慈善救助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