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乐清市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2-08 温州市乐清市统计局

十、环境保护

以生态市建设为目标,环境保护工作得到加强。完成了《乐清生态市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并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全年征收排污费1100万元,受理群众信访案件1972件,其中市人大、政协交办的提议案14件,接待来访270人次,受理来信275件,“12369”环境投诉受理中心共受理投诉1675件,处理率达100%。全市工业废水排放量751万吨,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10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97.7%。同时,严把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关,全年共审批建设项目345个,验收建设项目61个,否决不符合审批项目28个,调整不符合环保选址项目17个。

十一、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人民生活质量继续提高。2004年全部职工平均工资24561元,比上年增长18.3%,其中企业职工平均工资17325元,下降4.0%;事业单位职工平均工资27543元,增长35.4%;机关工作人员平均工资34288元,增长22.3%。据市社会经济调查队调查表明,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945元,比上年增长16.9%;人均生活性消费支出11436元,增长10.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547元,比上年增长11.1%;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449元,下降2.0%。年末每百户城镇居民家庭拥有彩电203台、录放像机50台、家用电脑80台、洗衣机100台、电冰箱100台、空调器157台、摩托车73辆、家用汽车7辆;每百户农民家庭拥有电视机137台(其中彩电114台)、录放像机22台、洗衣机89台、电冰箱79台、组合音响35台、空调器34台、摩托车43辆。

不断完善企业分配制度,社会保险事业进一步发展。全年共办理招工补员、调动手续132人次;坚持效率公平兼顾的原则,加强了企业工资的宏观管理工作,发布了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在温州市各县中率先公布了市属企业108个职位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年末所有单位从业人员42340人,其中企业17115人,事业18335人,机关6890人;在岗职工人数39424人。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实行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拓宽社会保险覆盖面,养老保险继续深化,医疗保险顺利实施,工伤、失业保险稳步发展。2004年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人数已达10.14万人,参保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22765人;已有17487人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80425人参加了工伤保险,36500人参加了失业保险。

社会福利事业日益发展。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3923人,其中城镇391人,农村13532人,发放低保金1019万元;现有各类社会定期定量补助对象3203人,发放补救金748万元;新建扩建敬老院12所,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率达74%。新增安置残疾职工555名,有效地缓解了残疾职工就业难的问题。

城乡居民居住条件进一步改善。全年城镇私人竣工房屋价值6.27亿元;农户(包括个体户)竣工房屋价值4.88亿元。年末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40.7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41.6平方米;房屋结构大有改善,室内装璜日趋豪华。

十二、人口

2004年,我市人口增长继续得到有效控制,全市年末总户数357308户,总人口1162281人,其中农业人口1046415人,出生人口14011人(其中当年出生12672人),出生率为12.08‰,人口自然增长率为7.28‰。

注:(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为年度初步统计数;

(2)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