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高淳县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九、环境保护 深入开展环境整治工作。开工建设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新建垃圾中转站2座。建成标准化公厕200个,改造户厕3900户,清理污水塘坝403个,疏浚河道123公里,清淤土方670万方。生态建设全面加强。大力开展生态县创建工作,组织实施34个重点生态项目,4个镇污水处理厂基本建成。固城湖水资源保护得到加强。加大化工行业整治力度,依法取缔关闭企业11家。环境质量日益提高,全县环境质量综合指数保持在91.9分。 环境保护力度加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 “三同时” 执行合格率100%。全年完成环境污染治理项目 23个,总投资 2949万元。全县建成烟尘控制区1个,面积4平方公里;环境噪声达标区2个,面积26.28平方公里。工业废水排放总量 2768.89万吨,工业粉尘排放总量 794.1吨。全县空气质量优于国家二级标准,空气质量达到优良以上的有51周。 十、人口、人民生活 人口自然增长率继续得到控制。年末总人口为420521人,其中:男性218288人,女性202233人,非农业人口132109人,出生人口4005人,死亡人口2945人,净迁出人口753人,出生率为9.53‰,死亡率为7.01‰,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52‰。2007年,我县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计划生育率达到 98.48%,节育措施落实率为99.89%,独生子女率为81.29%,获得了“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称号。 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扩大。2007年末,全县参加失业保险人数2.23万人,参加养老保险人数7.45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4.12万人。社会福利院、敬老院拥有床位1993张,建立收养类福利机构11个。全县城乡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数达10016人。 居民居住条件明显改善。全年新建商品住宅27.76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36.5%。年末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8.59平方米,年末农村人均住房面积达到45.51平方米,分别比上年增加1.98平方米、0.51平方米。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提高较快。全县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达到26737元,比上年增长18.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8089元,比上年增长18.6%;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0193元,比上年增长10.7%。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051元,比上年增长14.2%;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034元,增长15.6%。 注:地区生产总值绝对数按现行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本次公报使用的数据为快报数,正式统计数据以《高淳统计年鉴》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