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县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五、交通运输邮电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持续发展。全年实现增加值47742万元,比上年增长40.6%。全年完成邮电业务总量10831万元,比上年增长10.8%。其中,邮政业务总量2192万元,增长20.7%;电信业务总量8639万元,增长8.6%。年末拥有电话交换机总容量96946门,比年初下降13.7%,年末拥有固定电话用户91131户,小灵通用户29901户,移动电话用户184401户,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9871户。 六、国内贸易 2006年,随着我县经济快速发展,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全县消费品市场持续繁荣活跃,销售规模不断扩大。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45849万元,比上年增长15.5%,增速比上年提高0.4个百分点。分城乡看,全年县城市场实现零售额120466万元,增长15.9%;农村市场实现消费品零售额125383万元,增长15.1%。分行业看,批发零售贸易业零售额208603万元,增长15.5%;住宿餐饮业零售额34572万元,增长15.9%;其他行业零售额2674万元,增长10.7%。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全年实现商品零售额36695万元,比上年增长40.1%。 七、对外经济 全年进出口总额2774万美元,比上年增长6.0%,其中进口总额730万美元,下降21.3%;出口总额2044万美元,增长21.0%。 全年招商引资项目38个,比上年下降9.5%,当年招商引资合同资金173000万元,增长28.1%。 八、科技、文化教育、卫生事业 2006年,全县坚持“科技兴县”战略,积极实施科技项目,促进了科技与经济的共同发展。年末全县拥有科研机构8个,全县拥有县级学会、协会25个,会员10650人,乡镇科技协会13个,会员98人。全年全县共获得专利授权49件,其中发明专利4件,实用新型专利21件,外观设计专利24件。 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快发展。年末全县拥有文化馆1个,体育场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档案馆1个,文化站13个,电影发行公司1个,歌舞厅68个。公共图书馆藏书6.94万册,广播覆盖率和电视覆盖率分别达100%和98.4%,全县有线电视用户达到13.8万户,比上年增长10.4%。 教育事业全面发展。年末,全县拥有各类学校89所,其中:普通中学20所,小学65所,职业中学1所;拥有在校学生73387人,全年各类学校招生16752人,毕业生17853人。2006年,大中专院校在我县录取学生4721人,其中大专及以上人数2071人。 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得到加强。医疗设施不断改善。年末,全县拥有卫生机构30个,其中:医院、卫生院28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妇幼保健院1个。卫生机构床位数1245张,比上年增长0.08%;拥有卫生人员1663人,卫生技术人员1374人,占职工总人数的82.6%。全县拥有执业(助理)医师631人,注册护师、护士223人。 九、财政、金融和保险 伴随我县经济快速增长和经济效益的提高,我县地方财政收入增势强劲。全年辖区内财政收入完成86957万元,比上年增长30.6%;地方预算内财政收入完成54809万元,增长34.5%,其中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6108万元,增长25.2%。全县财政预算内支出86327万元,增长42.9%,其中一般预算支出69849万元,增长41.6%。 金融平稳运行。年末,全县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为737013万元,比年初增长18.4%。其中:居民储蓄存款余额589539万元,增长14.7%,人均储蓄余额9593元,比上年增加1199元,增长14.3%。全县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353478万元,比年初增长39.6%。 保险业持续发展。全年保费收入15528万元,比上年增长21.4%;赔款支付2174万元,比上年下降2.4%。 十、人口与人民生活 年末,全县共有总户数213807户,总人口(户籍人口)616963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46797人,比上年增加2026人,比上年增长1.4%。常住人口51.34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7.6万人,城镇化率达到34.3%,比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在总人口中,男性317064人,女性299899人,性比例为105.7。全年出生人口4139人,人口出生率6.74‰,比上年下降0.03‰;死亡人口3481人,死亡率5.66‰,比上年上升1.24‰,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08‰。 随着国民经济的全面发展,城乡居民收入不断增加,生活水平继续得到改善。全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6486元,比上年增长10.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910元,增长10.5%,人均消费性支出7154元,增长1.1%。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752元,比上年增长1.9%,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836元,增长5.1%。城乡居民居住条件进一步改善。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41.17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达到41.0平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