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荣昌县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十、人口与人民生活 ——人口.据公安局户籍人口统计:到年末,全县总人口为81.36万人,其中:男性41.89万人,女性39.47万人。非农业人口15.84万人,农业人口65.52万人。当年出生人口9525人,其中男性4782人,女性4743人,人口出生率为11.7‰。当年死亡6575人,死亡率为8.1‰。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6‰。全年共迁入8995人,迁出10617人。 ——人民生活.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2004年,全县全部职工年平均工资10725元,较上年增加1679元,增长18.6%。在岗职工人均工资年收入10892元,比上年增长1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8200元,未扣除物价因素比上年增长1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048元,比上年增加360元,增长13.4%,扣除物价因素比上年增长7.1%。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总支出1724元,增长12.9%;农村居民平均每百户家庭拥有彩色电视机51台,电话机53台,移动电话机17台;人均住房面积30.65平方米,增加1.6平方米。 ——社会福利与救助.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2004年我县有特困户5358户,13923人,救助率达100%,累计救助金额111万元。农村五保户3520人,其中集中供养935人。敬老院24所,床位1100个,供养五保老人935人,床位利用率达85%。救灾救济工作成效显著,安排救灾款234万元,其中粮食救济90.4万元,救济人口1.81万人;衣被救济8万元,救济人口1000人;伤病救济6万元,救济人口120人;住房救济129.6万元,恢复住房227户,796间。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到年底,全县享受城市低保的对象户有8377户,15055人,全年累计发放低保金1353万元,月人均发放金额74.9元。 注: 1.本公报为初步统计数。 2.国家统计局统一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地区GDP的中文名称改为“地区生产总值”,特定地区的GDP用行政区的名字作定语。我县的GDP中文名称依此改为“荣昌县生产总值”,其核算口径、范围和内容不变。 3.本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