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黔江区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2-01 重庆市黔江区统计局

竞技体育稳步发展,群众体育活动丰富。我区代表重庆市参加第七届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蹴球、陀螺两项竞赛,夺得蹴球男、女混双金牌,男单第六名;陀螺女子团体金牌,女单第八名的好成绩。在重庆市首届运动会中,我区有198人参加了七个项目比赛,共获金牌45枚,银牌42枚,铜牌32枚,四至八名42个,奖牌总数列全市第一。在本届运动会上,我区还唯一荣获市运会所设七项大奖。我区体校全年向市体工队输送运动员6人,输送集训队员43人,为社会培养体育骨干250余人。群众体育活动蓬勃开展。全年举办了黔江区“交通枢纽杯”元旦万人长跑活动,第三届武陵仙山登山比赛,“弘扬建材杯”全国女篮邀请赛,“水电杯”全民健身活动。组织节假日、周末体育活动和协会体育、社区体育活动共150余次。全年共开展各类体育活动项目达22个,参与人数达8万余人次,观众达25万人次,逐步形成了全民健身、人人参与的良好态势。

九、环境保护

2003年,我区环境保护工作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结合防范非典工作,扎实推进了“治企、清新、碧水、宁静、固废、生态、能力”七大工程,有力促进了全区环境质量的改善和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我区城乡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黔城环境空气质量保持在国家Ⅱ级标准;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率为100%,饮用水源水质稳定保持在国家Ⅱ类水质标准;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和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分别为54.2、64.9分贝,较上年分别下降1.0、2.8分贝;农村环保工作得到改善,生态破坏的趋势得到控制。

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不断深入。完成对11家大型餐饮业含油废水治理和2家大型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工作;加大噪声污染查处力度,累计纠正噪声污染行为104起,查处文化娱乐噪声19处;加强“推清”成果巩固,累计规模整治燃煤三产业295家,查处燃烧散煤行为16起;实施“禁放”,树立了环保新风;狠抓了机动车尾气治理,全年共检测机动车1132辆,重新安装净化器490辆,治理合格率达89%。巩固工业污染源达标成果,对黔江卷烟厂等4家重点企业和中心医院重点医疗单位共11台污染治理设施实行一月一指导制度,全区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率达100%,工业污染源达标率100%。

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取得实效。完成《小南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划》等有关材料的编制工作,并通过重庆市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初审。全年累计退耕还林7万亩,荒山造林5万亩,实施天然林管护125万亩,封山育林8.35万亩,全面推进了农村生态家园建设,新建沼气池5500口,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9平方公里。

十、人口、扶贫开发和人民生活

2003年末,全区户籍总人口50.44万人,比上年增加0.48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6.95万人,增加0.09万人;农业人口43.49万人,增加0.39万人。全年出生人口6869人,人口出生率为13.7‰;死亡人口3672人,人口死亡率为7.3‰;人口自然增长率为6.4‰。

扶贫开发稳步推进。2003年解决了0.82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解决了1.3万人和1.1万头牲畜的饮水难问题;新修特困村村道264公里,实现了91%的特困村通公路;解决了36个村4100户的零星通电问题,实现了94.5%的特困村通电话;完成贫困户住房改造112户,开展扶贫培训1200人次;全年安排特困村项目98个,资金615万元,向市上申报财政扶贫项目117个,信贷扶贫项目13个,市上下达我区财政扶贫资金计划1012万元,落实信贷扶贫资金计划1.41亿元。狠抓蒲花河综合扶贫开发示范园区建设,推动了片区扶贫,提高典型示范的幅射能力,一年来,园区人均纯收入实现2000余元,高于全区平均水平300元左右。同时实施的金溪镇桃坪村村级扶贫示范工程和武陵村旅游扶贫综合开发扶贫试点工程取得成效,社会扶贫及对口帮扶工作效果明显。

再就业和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取得成效。大力推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全年新增就业岗位2563个,指导帮助企业下岗职工和城镇失业人员1802人实现就业和再就业。认真落实促进就业和再就业各项优惠政策,全年共减免税收298户298人,减免金额216万元;减免行政性收费1601人,减免金额69万元。狠抓国有企业职工基本生活保障,确保进中心人员基本生活费按时足额发放,全年进中心167人,发放基本生活费12万元。全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2442人,登记失业率2.9%。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6474户,12016人,占全区非农业人口的17.3%,全年累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资金926万元。

城镇居民生活水平提高。200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7413元,比上年增加1413元,增长23.6%,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6322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5562元,其中用于食品的支出1751元,占31.5%;用于教育文化及娱乐方面的支出607元,占10.9%;用于居住类支出846元,占15.2%。与上年比较,城镇居民用于食品支出比重下降,用于教育文化、娱乐及居住支出比重上升。

农民收入大幅增加,200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1716元,比上年增加136元,增长8.6%,是新区建立以来农民收入增长最快的一年。从农民收入构成看,人均工资性纯收入522元,增加26元,增长5.2%;人均家庭经营纯收入1079元,增加90元,增长9.1%;人均财产性纯收入13元,减少3元;人均转移性纯收入102元,增加23元。全年农民人均现金收入1579元,比上年增加203元,增长14.8%;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602元,增加47元,增长3%。农民家庭耐用物品拥有量增加,每百户农民家庭拥有电视机已达77台,其中彩电42台。

注:1.本公报为初步统计数。

2.按照国家统计局最新规定,从2004年起,地区GDP的中文名称改为“地区生产总值”;特定地区的GDP用行政区的名称作定语,以示与全国GDP的区别。

3.人口数据为公安人口年报年末户籍人口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