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蕉岭县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3-15 梅州市蕉岭县统计局

居民居住条件继续改善。全年城镇竣工住宅面积31.25万平方米,农村竣工住宅面积3.48万平方米。据调查测算,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25.5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5平方米;据农村住户调查统计显示,农村人均钢筋砖木结构住房面积26平方米,与上年持平。

职工社会福利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全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人数17754人,与上年持平;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职工人数14656人,比上年增长26.2%;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12528人,与上年持平;全年征收社保基金3717.62万元,比上年增长0.53%。

社会福利和保障事业得到加强。全县有各类型社会福利院9间,床位421张,收养人数187人。全县得到各级政府救济人数8482人,其中定期救济6016人;全年共发放救济金额257.8万元,其中定期救济244.6万元。全县共有93户351人的特困职工家庭列入政府最低生活保障,同时还筹集210万元解决各类困难学生“入学难”问题。

注:1、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公报中国内生产总值、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本公报中各项指标对比基数为上年《蕉岭县统计年鉴》公布的统计数,因2004年进行了第一次经济普查,故有些基数有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