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桂阳县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3-14 郴州市桂阳县统计局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2003年末,全县总人口78.7万人,比上年末增0.5万人,其中市镇人口24万人,乡村人口54.7万人。全县人口出生率为11.01‰,上升0.82个千分点,死亡率4.23‰,自然增长率为6.78‰,上升0.8个千分点,全县人口计划生育率92.34%,比上年上升2.2个百分点。年末全县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5.1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比重为6.48%,比上年提高1.48百分点。

人民生活稳步提高。2003年,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903元,增长10.8%。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4816元;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6.88%;平均每百户家庭拥有摩托车16辆,家用电脑4台,彩色电视机116台,空调4台,普通电话80台,移动电话116台;人均居住面积28.33平方米,增加5.93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161元,增加210元,增长7.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81元,增加175元,增长6.0%。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443元,增长5.9%;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49.7%;平均每百户家庭拥有摩托车6辆,彩色电视20台;人均住房面积32.7平方米,增加3平方米。

社会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2003年,全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23492人,增长3.7%,离退休人员9196人,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人数19064人,增长7.04%,按时足额发放下岗人员基本生活费33.9万元,发放企事业单位失业人员救济金30万元。全县享受低保待遇的人数6635人,发放低保资金365万元。2003年末全县社会福利床位148张,收养人数163人。

注:1、本公报为初步统计数字。

2、全县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2000年可比价计算。

3、年末全县人口为公安部门统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