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长兴县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十一、城乡统筹和环境保护 城乡一体化加速推进。城市化战略和城乡统筹发展步伐明显加快,2005年城市化水平提高到44%,“一核心三组团”空间布局基本确立。城市框架拉大到30平方公里,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24平方公里,城市人口达20万人。龙山新区建设生机勃发,累计完成投资10亿元,2005年完成投资3.6亿元,大剧院、图书馆与档安馆建成使用。2005年城市新增绿地358公顷,绿化覆盖率达到40.2%。以“八大工程”为载体,全力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在全市率先出台《长兴县城乡一体化行动纲要》。9个小城镇92个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全面启动,累计完成建设投资3.74亿元,小城镇镇区规模已扩大到23平方公里,完成13个市级以上示范村、65个整村建设工作。完成区域供水达到13个乡镇的87个行政村,新增受益人口17.8万人。乡村康庄工程累计投入2.1亿元,完成道路等级化改造322.4公里,行政村班车通村率达到100%。 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2005年全面实施环境整治“135”工程,铅酸蓄电池环保重点监管区“摘帽”、道路粉尘和码头整治、工业污染治理、城镇污染防治等整治行动均取得明显进展。全县水环境质量基本稳定,空气环境质量明显好转,粉尘和二氧化硫含量分别下降了10.7%和31%。蓄电池企业从整治前的175家削减到50家,铅酸蓄电池环保重点监管区顺利通过省市验收。累计拆除了38台水泥机立窑,关闭6家企业17座石灰窑和8座粘土砖瓦窑。2005年工业污染治理项目完成投资14055万元,其中废水治理435万元,废气治理13620万元。中心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达到100%,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55%。全县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96.9%,工业废气二氧化硫排放达标率98.9%,工业粉尘排放达标率98.9%,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98.6%,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100%。烟尘控制区总面积17.3平方公里,城市环境噪声达标区面积为10.3平方公里。 十二、人口、就业、社会保障和人民生活 人口状况保持稳定。2005年全县共出生5140人,死亡3751人,人口出生率和死亡率分别为8.31‰和6.06‰,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25‰,计划生育率达到98.12%,节育率达到94.4%。年末全县总人口61.87万人,其中男性人口31.9万人,女性人口29.97万人,分别占总人口51.6%和48.4%。农业人口45.2万人,非农业人口16.67万人。人口密度为433人/平方公里。 就业情况态势良好。年末全县各行业从业人员共计38.91万人,非农产业从业人员比重从上年的66.2%提高到72%。年末全县城镇单位全部职工人数5.1万人,城乡个体和私营企业从业人员16.48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再就业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共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22471人,实现再就业4200人,累计培训1.18万人次,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0%以内。 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2005年全县养老保险参保单位1972家,有8.65万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其中参保职工7.08万人,离退休人员1.57万人。全年实收缴养老金21870万元,共支付养老金18180万元。全县有5.11万人参加了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其中职工为3.13万人,退休人员1.43万人,特殊人员559人;工伤、生育保险年末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13万人和2.57万人;参加失业保险职工3.8万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顺利开展,1-12月全县合计8246人被征地农民参加农村养老保险。2005年完成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595户,累计完成907户。 社会福利事业持续发展。全县共有社会福利企事业单位17个,床位1510张,年在院总人天数达到133349人天。全县定期社会救济对象总人数10158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715人,临时救济人次数784人次;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8135人,定期救济人数308人,临时救济人次数6041人次。 城乡居民收支较快增长。200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350元,增长14.3%,人均消费性支出9069.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0.1%,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6.01%。城镇居民家庭每百户助力车、摩托车、汽车拥有量已达58辆、46辆、13辆,分别增长35%、21.8%和1.5倍。全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307元,增长13.5%,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7.8%,农村居民家庭每百户耐用消费品中空调、移动电话、彩电、电冰箱、摩托车拥有量达到49台、147台、131台、45台、92辆,分别增长88.5%、33.6%、20.2%、36.4%和13.6%。城镇集体以上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为24214元,增长8.7%。城乡居民居住条件继续改善。年末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为30.3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49.9平方米。 注:1、本公报为初步统计数。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2004年地区生产总值因GDP核算制度及方法调整,采用下核一级的核算制度并根据2004年经济普查数据修调,已调整为115.47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