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江都市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3-02 扬州市江都市统计局

人口与人民生活

计划生育工作成绩显著。扎实开展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被命名为省计生工作先进市。全年出生人口9375人,人口出生率8.74‰,死亡人口8029人,死亡率7.49‰,人口自然增长率1.25‰。年末总人口1072154人,其中非农户籍人口235191人。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全年在岗职工工资总额51160万元,比上年减少0.3%,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9395元,比上年增长11.5%,据农村百户抽样调查统计,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4146元,比上年增长6.8%。年末城乡居民人均储蓄存款9669元,比上年增长14.5%。

居住条件进一步改善。2002年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22.5平方米,农村居民达34.8平方米。

进一步加大扶贫解困力度,保障事业继续改善。全市城镇职工养老、失业保险覆盖面分别达100%、91%,全年安置城镇待业青年4000人,企业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7000人次,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9%,比上年上升0.4个百分点。住房保障工程开始启动。顺利实施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五保合一,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下岗职工、困难企业职工及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2002年全市共有6916人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范围,帮扶52个经济薄弱村,落实扶贫经济发展项目112个。有效开展赈灾救济、双拥优抚工作,2002年荣获“全国民政工作先进市”称号。

注:本公报中,国内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