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市年末常住总人口264万人。出生人口3.2万人,出生率12.2‰;死亡人口1.7万人,死亡率6.4‰;人口自然增长率5.8‰。 表13 2009年常住人口主要构成情况 指标 年末数(万人) 比重(%) 全市总人口 264.0 100.0 其中:城镇 117.2 44.4 乡村 146.8 55.6 其中:男性 136.9 51.9 女性 127.1 48.1 其中:0-14岁 39.6 15.0 15-64岁 193.5 73.3 65岁及以上 30.9 11.7 农民人均纯收入6327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9.6%,增幅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500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1.1%,增幅比上年提高2.6个百分点。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即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家庭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45.9%,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9.8%。年末全市企业养老保险参保25.40万人,增长5.7%;失业保险参保22.83万人,增长6.1%;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37.58万人,增长3.8%;生育保险参保16.15万人,增长12.5%;工伤保险参保23.25万人,增长5.8%。年末全市企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9.31万人,全部实现了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全市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185.11万人,参合率为95.1%,基金使用率达102.7%。全市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1.73万人,减少0.11万人;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7.49万人,增加0.98万人,其中“五保”供养对象0.77万人。年末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床位3138张。全市建立各种社区服务设施306个,其中社区服务中心(站)176个。直接接收社会捐赠款123.9万元。 十二、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年完成植树造林总面积53.53万亩,增长12.7%。其中,完成人工造林更新总面积43.36万亩,比上年增长24.3%。其中荒山造林2.16万亩,下降50.3%;人工迹地更新面积43.36万亩,增长24.3%。全市森林覆盖率76.8%。商品材产量221.17万立方米,下降30.7%。全市有世界级旅游品牌1个,国家级旅游品牌40个,其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3个,国家4A级旅游区5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个,国家森林公园5个,国家地质公园2个,国家级水利风景区2个,国家级农业旅游示范点1个,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个、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2个。全市污水处理率66.21%,其中市区达79.19%;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3.23%,其中市区达95.01%。三明市区空气质量达到二级和优于二级的天数占94.2%,比上年提高1.3个百分点;境内三条主要水系水中,金溪、尤溪水质达标率继续保持在100%;沙溪12个省控断面达标率为93.1%,较上年下降5.5个百分点。市区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9.9分贝,比上年上升0.2个分贝,噪声超过70分贝的路段占59.5%,比上年上升19.4个百分点。全市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年排放量为6.906万吨和4.3954万吨,比上年削减4030吨和106吨,完成减排项目106个,其中关停60家生产工艺陈旧、能耗物耗大、污染严重并在限期内无法达到环保要求的企业;有1212家企业办理排污申报登记。全市共发生森林火灾160起,其中一般火灾8起,较大火灾147起,重大森林火灾5起;过火面积3861.4公顷,受害面积3138.9公顷;森林火灾发生率、过火率和受害率分别为9.52次/十万公顷、2.35‰和1.98‰。全市安全生产总体平稳,共发生安全生产事故908起,死亡260人,分别比上年下降16.9%和11.3%。亿元地区生产总值死亡率为0.335,下降23.8%;工矿商贸企业就业10万人死亡率为3.66,下降26.2%;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为0.64,下降56.7%;全年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825起,造成223人死亡、977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53.95万元,分别下降16.1%、9.3%、16.6%和34.0%;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为4.73,下降15.4%。注:1、本公报所列数据为初步统计数。2、本公报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总产值和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