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慈溪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卫生事业加快发展。我市成功创建成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和省卫生应急工作示范市。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新建工程、市妇幼保健院迁建工程、横河中心卫生院竣工投用,市红十字、第三人民医院扩建工程、市峙山医院迁建工程进展顺利。作为省首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县(市、区)之一,在18个基层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并执行“零差率”销售政策。全市社区卫生服务站一体化建设率达到61.4%,规范化建设率达到85.1%。全年创建省级卫生镇1家,宁波市卫生镇和二星级卫生街道各1家。2010年末全市有医院15家,卫生院19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36个,村卫生院246个,实有病床2880张,卫生技术人员6742人,其中执业医师(含助理)2682人,注册护士2136人,药师(士)434人,总诊疗人次为899.94万人次,其中门诊838.92万人次,急诊总量456.62万人次。2010年婴儿死亡率为2.14‰,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3.4‰,意外人口死亡率为十万分之51.98,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为97%。 十一、人口、社会保障 2010年末全市户籍总户数42.55万户,户籍总人口103.88万人,比上年增加3623人,其中非农人口18.69万人,比上年增加4122人。户籍总人口男女性别比为97.59:100,年龄18周岁以下人口16.12万人,60周岁以上人口19.52万人。全年出生7797人,死亡7011人。2010年末全市暂住人口登记在册总人数为91.47万人,比上年增加8.95万人。暂住人口中有男性44.23万人,18周岁以下人口9.01万人。 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896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5513元,城乡居民收入之比由上年的2.09:1缩小到1.99:1。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9304元,其中食品支出6231元,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0730元,其中食品支出4286元。每百户城镇居民拥有生活用汽车54辆,比上年增加4辆。每百户农村居民拥有生活用汽车28辆,比上年增加19辆。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38.9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60.9平方米。 社会保险覆盖面继续扩大,城乡统筹社保体系进一步完善。2010年全市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50.1万人、38.5万人、17.3万人、34.9万人和31.3万人,社会保险综合参保率达到77.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保并轨为城乡居民医保,与城镇职工医保制度构成全市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框架,城乡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水平从220元提高到380元,补偿封顶线从8万元提高到10万元,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达到94.87%。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面实施,2010年末参保人员21.86万人,其中基础养老金享受人员16.57万人。完善城乡低保政策,调整城乡低保享受标准,城镇低保享受标准提高为每月高档400元/低档200元,农村低保享受标准提高为每月高档320元/低档160元。不断加强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全年累计救助困难群众38645次,发放救助金2840万元。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和政策支持体系,全年推出经济适用住房600套、限价房(人才公寓)172套,新增廉租房保障家庭97户。 十二、生态建设、社会安全 城乡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大力实施道路绿化和区块绿化建设,新增绿地面积5万平方米,继续实施水环境整治五大工程,全年完成河道疏浚27条28公里,全市铺设污水管网100余公里,其中中心城区15公里。市域污水治理一期工程全面完工,漂印染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和教场山污水处理厂竣工,城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基本完成我市饮用水源保护地7个村的生活污水治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新增清洁生产企业26家,集中开展废塑料行业专项整治,累计整治废塑料加工经营户4220户,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建成再生塑料产业基地一期工程主体及配套设施。小印花、金属熔炼和轴承油污染等区域性、行业性污染问题有所缓解。部署开展“森林慈溪”建设,新增造林面积4000亩,新创宁波市级森林城镇1个、宁波市级以上绿化示范村28个。强化耕地保护,扎实开展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全年复垦土地490亩,新增耕地13500亩,供地8950亩。 平安建设扎实推进。深化“三打一反”社会治安攻坚行动,全年万人刑事案件发案数62.2件,比上年下降4.0%,刑事案件立案数1736件,犯罪人数2564人,其中青少年(16-25周岁)876人,分别比上年下降6.8%、6.9%和17.0%。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全年共发生安全生产事故754起,比上年下降6.3%,死亡173人,比上年下降3.9%,受伤651人,比上年下降4.8%,直接经济损失496万元,比上年下降2.4%。 注:①本公报所列2010年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②本文使用的增长速度,除生产总值和一、二、三产业增加值以及农业总产值按可比价计算外,其余均按现价计算; ③人均生产总值按年平均户籍人口测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