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2-02-26 济宁市统计局

教育事业蓬勃发展。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学校3052所,在校生137.4万人。其中普通高校7所,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研究生3430人,本专科在校生8.1万人;成人高校2所,成人高等教育在校生2.3万人;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工学校)39所,在校生6.9万人,其中普通中专8所,在校生2.5万人,职业高中(中专)26所,在校生4.2万人,成人中专5所,在校生2827人;普通高中40所,在校生12.6万人;普通初中247所,在校生28.9万人;小学1214所,在校生56.4万人;特殊教育学校13所,在校生1444人;学前教育幼儿园1490所,在园幼儿21.7万人。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入学率保持在99.9%以上,小学毕业生升学率100%,初中毕业生升学率92%。

文化事业健康发展。全市共有各类艺术表演团体12个,艺术表演场所12个,公共图书馆11个,群众艺术馆1个,文化馆12个,博物馆7个,纪念馆1个,文物保护机构13个。文化出版业进一步繁荣。全年共出版各类刊物8种,报纸5种。广播电视覆盖面继续扩大,年末全市有线电视用户达到169.52万户,广播人口覆盖率95.2%,电视人口覆盖率94.7%。

卫生事业平稳发展,医疗防保条件进一步改善。全市现有各类卫生机构6589个,其中,医院120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6396个(含村卫生室、诊所、卫生所、医务室),专业公共卫生机构58个,其他15个。年末各类卫生人员55877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34196人。医疗床位32451张。

体育事业持续发展。参赛备战工作取得长足进步。已形成1700人的参赛队伍,第23届省运会的筹备工作全面铺开,取得体育场馆建设新进展。成功举办济宁市第13届运动会,承办CBA全国青年俱乐部篮球联赛1-8名决赛。竞技体育水平有新的提高。在参加全国比赛中,获金牌6枚,银牌9枚,铜牌4枚;在参加全省比赛中,获金牌36.5枚,银牌27枚,铜牌61枚。体育产业长足发展,体彩年销售突破5亿元大关;群众体育活动不断丰富,全市投入使用农民体育健身工程3000个,体育事业整体呈现可喜局面。

十一、城市建设、环境保护

中心城区重点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明显提高。全市园林绿化完成投资13.4亿元,建成区绿地面积达到2883公顷,新增绿化面积321公顷,新增单位及居住地区、空闲地绿化面积899公顷,新增道路绿化面积181公顷。人均拥有公共绿地面积10.9平方米。市政设施建设完成投资16.2亿元,全年新修道路22条,新增道路长度27.8公里,新增道路面积135.1万平方米。维修道路72条,维修道路路灯3929盏,新安装路灯5423盏,累计维修人行道3.4万平方米。市区污水处理工程完成投资9100万元。城市公用事业发展迅速,市区日供水量达到30万立方米/日,供水普及率达到100%,城区集中供热面积1941万平方米,燃气普及率达96.6%。全年新增公交车辆240辆,增加延伸路线16条,为市民出行提供方便。

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市共完成环保投资58.8亿元,其中城市建设环保投资30.5亿元,“三同时”环保投资5.6亿元,老污染源治理投资20.4亿元,南四湖流域湿地生态建设及塌陷地复垦投资2.3亿元。环境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合格率及执行合格率均为100%;完成限期治理项目127个,关停污染重、能耗高、浪费资源的企业78家。环境污染得到进一步控制,全市地表水水质明显改善,各主要河流、湖库COD浓度较上年下降10.4%,城市饮用水源达标率达到100%;市区空气环境质量得到了明显改善,大气污染指数为80,全年达到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天数为328天。

十二、人口、居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保持低速增长。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846.98万人(注6)。其中,男性人口434.91万人,女性人口412.07万人。全年出生人口8.92万人,出生率为10.56‰;死亡人口4.46万人,死亡率5.28‰;全年净增加人口4.46万人,自然增长率为5.28‰(注7)。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据调查,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215元,增长13.1%,人均消费支出12243元,增长17.4%。济宁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406元,增长13.0%;人均消费支出14692元,增长17.5%。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712元,增长16.9%;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721元,增长12.0%。城市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34.6%,同比下降1.9个百分点,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9.8%。城市居民人均居住面积23.9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33.7平方米。

就业形势保持稳定,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全市城镇新增就业11.6万人,其中失业人员再就业5.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68.4万人,征缴养老保险费35.8亿元,为14.1万离退休人员发付养老金26.3亿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0万人,征缴养老保险费19.8亿元。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05.9万人,征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15.4亿元。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参保人数达到403.1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61.4万人,征缴失业保险费3.3亿元。

社会福利事业继续发展。全市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床位22959张,收养各类人员19177人。城镇建立各种社区服务设施1322个,社区服务中心33个。全年接受社会捐赠1308.6万元。

社会救助制度逐步完善。全市已初步形成以低保为主体、临时救济为补充、社会互助为辅助、优惠政策相配套、基层社区组织为依托的“五位”一体社会救助体系。全市城市低保对象23323户、49069人,发放低保金14277万元;救助农村低保对象90529户、181462人,发放救助金25922万元;供养农村五保19769人,年投入供养资金6227.7万元。

注:1、公报所列地区生产总值(GDP)、增加值等价值指标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2、公报所列各项数字均为省统计局核定的年快报数或初步核算数,正式数据以出版的《济宁统计年鉴-2011》为准。

3、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统计局从2011年起提高工业统计起点标准,其中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的工业企业起点标准从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提高到2000万元。

4、自2011年起,国家统计局对月度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进行了完善,即将月度投资统计的范围从城镇扩大到农村企事业组织,并将这一统计范围定义为“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的起点标准,从计划总投资额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

5、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