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地区民和县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2)

2012-03-24 海东地区民和县统计局

全年新开工农村危房改造3900户,政府投入资金7488万元。其中:中央补助1950万元,省级补助4290万元,县级配套1248万元;奖励性住房5000户,每户补助资金6000元;城镇工矿区改造1700户,政府投入资金1950万元;城市棚户区改造1600户,政府投入资金2197万元。

全年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10131人,比上年增加42人;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民37100人。

注:[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从2011年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统计口径调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4]从2010年起,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采用新的分组,即将经营单位所在地分组由“市”、“县”、“县以下”改为“城镇”、“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