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十二、人口和人民生活 人口连续13年保持负增长。全年户籍人口出生率为6.18‰,人口死亡率7.77‰,人口自然增长率-1.59‰。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253.8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363人,其中非农业人口为130.07万人,占总人口的51.24%;农业人口123.77万人,占总人口的48.76%;户籍人口性别比为100.20(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 城乡居民收入稳步提高。2011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290元,增长13.7%;农民人均纯收入12334元,增长17.3%。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7002元,增长10.8%;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823元,增长19.1%。城市居民恩格尔系数32.03%;农民恩格尔系数为36.53%。 城市居民居住条件改善。年末城市居民人均居住面积22.06平方米,比上年末增加0.27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38.78平方米,减少1.03平方米。 十三、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事业 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2011年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100元,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1.5元。全市有67.4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15.6万名离退休人员享受养老保险。有128.3万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其中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3.7万人,参保率达到99%。有1.7万人领取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普遍推广,有6495名女职工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比上年末增长6.1%、4.6%、10.3%、7.6%和6.6%。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四项保险在全省率先实现市级统筹,全市范围内异地就医社保卡即时结算。新农保参保人数达100.2万人,适龄人口参保率97.2%,有38.3万农村居民每月领取养老金,共发放养老金3.1亿元。新农合参保人数达134万人,实现了全覆盖。全市新建公共租赁房3536套,占省下达任务的117.9%;新建经济适用住房570套,已全部完工;发放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248户,新增廉租住房补贴193户。 社会救助力度加大。年末全市各种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73家,拥有床位15240张,收养人员9775人。全市共投入资金8974.55万元,将44167名低保对象纳入保障范围;投入资金3455.57万元,保障全市五保老人9680人,敬老院61所。城市居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345元提高到360元,农村居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1400元提高到1650元,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2800元提高到36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1400元提高到1800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政府补助标准由123元提高到235元。发放奖助学金4300.7万元,受助学生2.5万人。 注: 1.本公报中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最终数据以《威海统计年鉴—2012》为准。 2.地区生产总值、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3.从2011年起,国家统计局提高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起点标准,其中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的工业企业起点标准从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提高到2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的起点标准,从计划总投资额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 4.本文增长未经特殊说明,均为同比口径。 5.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