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张店区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年末,全区在岗职工人数为19.60万人,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为68.5亿元,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6020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3.78%。 城乡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2010年,全区实现新增城镇就业再就业21297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5025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23%,保持了全区就业局势的基本稳定。全区社会保险参保人数达60余万人次,征缴社会保险费6.7亿元,有6万余人享受到了各种保险待遇。 全区共有城市低保对象3230户6669人,累计发放保障金1409.3万元(含城市低保临时生活补助金400.79万元),发放城市低保取暖补贴187.86万元;有农村低保对象1507户3394人,累计发放保障金360.47万元(含每人每月20元补助)。第六次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246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61元;将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来每人每年1200元提高到1400元,农村低保对象覆盖率达到全区农业总人口的2.35%。为270名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落实供养经费124.2万元。组织开展了城乡困难群众专项救助工作。大病救助453人,救助金额65.1万元;救助城乡困难群众4000余人次,发放救助款物价值达98.2万元。救助贫困大学生32人,发放救助款12.8万元。 2010年,企业养老保险参保80819人,同比增长8%;养老保险征缴收入28262万元,同比增长21%。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12123人,征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11626万元,同比增长8%。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85441人,同比增长为3.2%;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180361人,同比增长3.2%。城镇医疗保险覆盖率为100%;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35118人,覆盖率为100%;收缴农村养老保险4800万元,同比增长11%。全区共有城市低保对象3230户6669人,累计发放保障金1409.3万元(含城市低保临时生活补助金400.79万元),发放城市低保取暖补贴187.86万元;有农村低保对象1507户3394人,累计发放保障金360.47万元(含每人每月20元补助)。将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来每人每年1200元提高到1400元,农村低保对象覆盖率达到全区农业总人口的2.35%。为270名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落实供养经费124.2万元。大病救助453人,救助金额65.1万元;救助城乡困难群众4000余人次,发放救助款物价值达98.2万元。救助贫困大学生32人,发放救助款12.8万元。全区优待优抚对象1948户,其中,在乡优抚对象400户,发放优待金194万元;农村义务兵家属153户,发放优待金107.4万元。 全区年末户籍总户数22.08万户,户籍人口62.2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48.04万人,;农业人口14.16万人。人口出生率为8.47‰,人口性别比为102.2,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61‰。 注: 1、本公报中部分数据为快报数或初步统计数。 2、国内生产总值和一、二、三产业增加值的绝对数是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该项税收为区属财政口径(小口径)。 4、各项税收总额为地区口径(大口径),包括区地税分局、区国税分局、市直属分局。 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年产品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独立核算工业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