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江山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累计完成清洁生产审核企业37家。全市累计有1个乡镇获得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命名,17个乡镇获得省级生态乡镇称号。累计创建省级绿色企业7家,省级绿色饭店3家,省级绿色家庭12户,省级绿色学校14所,省级生态教育示范基地2个。全市新增有机食品1个、绿色食品2个、无公害农产品5个。 十三、城市建设 年末城区人口13.21万人,城区暂住人口3.69万人,建成区面积15.8平方公里。全年新建、扩建道路面积27.6万平方米。年末拥有出租车100辆。全市日供水能力7.53万立方米,全年供水总量1917.65万立方米。市区用气人口15.31万人,燃气普及率90.59%。市区污水处理厂1座,日污水处理能力4万立方米,污水处理率为88%。生活垃圾处理率为100%。全年新增园林绿地面积19公顷,建成区绿地率42.1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0.59平方米。 注:1.本公报数据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 2.全市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人口数为公安部门统计的户籍人口数。 4.从2011年开始,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的工业企业起点标准从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提高到2000万元。 5.从2011年开始,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起点标准从计划总投资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