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溧水县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2-05-29 南京市溧水县统计局

十一、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

市政建设进一步加强,惠民工程大力提升。2011年,全县共完成2条市政道路建设,新增公共绿化面积55.8万平方米。县城建成区面积扩大到45平方公里,县城框架面积50平方公里,城区绿地面积882.8万平方米,城区绿地率40.12%,城区绿化覆盖率是41.49%,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2.54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42.9平方米,人均道路面积27.5平方米,城市路灯亮化率98.4%;创省“扬子杯”工程5个。全年共新建路灯里程24.3公里;完成18个老旧小区改造,路灯287盏,共13公里;排除各类故障1952起。县城新路灯的比率已由2005年的33%上升到97.3%,城市路灯亮化率达98.4%,路灯总长由原来的41公里延伸到130公里。

生态县建设取得成效。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2011年,我县强力推进生态县工程建设,上半年建成了2个省级生态村、10个市级生态村,全县省、市级生态村的比例达到38%。经过努力,东屏、白马、洪蓝、和凤、石湫、晶桥等六镇国家级生态镇创建工作通过省级考核。对第一批53家“三高两低”企业开展了环境整治工作,已基本完成46家企业整治任务(除晶桥观山7家企业停产治理外)。六个镇的生活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或试运行,柘塘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开工建设。全县已拥有8座生活污水处理厂和日处理250吨的县垃圾填埋场、粪便处理厂以及19座垃圾中转站,城镇污水主管网共建设70余公里。全县共配备农村保洁人员1557人,建设垃圾屋1275座,配备果壳箱2578只。全县完成农村无害化厕所29000户,使全县无害化改厕率达98%。完成8个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试点。

十二、人口和人民生活

2011年末,全县户籍总数为14.29万户,总人口为41.71万人,比上年增加3725人,增长0.9%,其中:男性人口21.22万人,女性人口20.48万人。分别比上年年增长0.7%和1.1%。在总人口中,非农人口为16.84万人,占总人口40.4%,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农业人口24.86万人,占总人口的59.6%,比上年下降0.5个百分点。全县人口出生率10.47‰,比上年上升0.24个千分点,死亡率6.22‰,比上年下降10.98个千分点,自然增长率为4.25‰。

城乡居民收入稳步提高。2011年末在岗职工人数为46797人,在岗职工年人均工资40869元,比上年增长13.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8016元,比上年增加3548元,增长14.51%,人均消费支出16304元,比上年增长了17.9%。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12716元,比上年增长了17.7%,人均生活消费支出9699元,比上年增长17%。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为39.1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为58.6平方米。

注:本公报中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涉及到部门数据为部门提供,正式数据以《溧水统计年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