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地区哈密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3)
地方运动健儿在自治区及以上的各项比赛中获奖牌55枚,其中:金牌25.5枚,银牌12.5枚,铜牌17枚。 卫生:年末地方卫生机构276个。拥有医院11个,专科疾病防治院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个,乡镇卫生院17个,妇幼保健所2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5个,卫生监督所3个,采供血机构1个,门诊部5个,诊所、医务保健室、医务室19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35个。拥有病床1966张。卫生技术人员2890人,其中,执业医师1070人,执业助理医师161人;注册护士1156人。每万人拥有执业医师及助理医师27.7人,增长15.4%;每万人拥有注册护士26.0人,增长23.2%;每万人拥有床位44.2张,增长16.0%。 九、城市建设 供水:全年供水总量2539.45万立方米⑽,同比增长15.5%,其中,居民家庭用水870.92万立方米,增长8.5%,用水普及率100%。年末用水用户8.39万户,比上年增加0.06万户。其中,家庭用户8.19万户,增加0.07万户。 供气:全年天然气供气总量1893万立方米,同比增长37.7%。其中,居民家庭用量761万立方米,增长15.3%。天然气用户6.2万户,比上年增加0.4万户。天然气汽车加气站4座。供应液化石油气6341吨,下降11.4%,其中:居民家庭用量4082吨,下降17.5%。液化石油气用户2.25万户,减少0.52万户,其中,家庭用户1.92万户,减少0.53万户。 供热:供热面积974.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2.8%,其中,住宅675.1万平方米,增长11.5%。 城市交通:城市道路长度214公里,同比增长8.4%;城市道路面积391.9万平方米⑾,增长10.0%;人均城市道路面积15.73平方米。排水管道总长343公里。 年末运营公共汽车243辆。运营出租车942辆。 城市环境:城市建成区面积34平方公里,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14.25平方公里,建成区绿地率37.7%。公园4个,公园面积44万平方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71平方米。 道路清扫保洁面积640万平方米⑿,同比增长21.0%;清运生活垃圾17.60万吨,增长0.6%;生活垃圾处理量17.60万吨,生活垃圾处理率100%。污水排放量1100万立方米。污水处理量1038万立方米,污水处理率94.4%。 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环境保护:全年城市空气质量为一、二级标准的天数337天,占全年总天数的92.3%,较上年提高5.5个百分点。建成环境噪声达标区1个,面积12.8平方公里;国家级生态示范区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面积2.57万平方公里。 安全生产:地方职责范围内发生各类事故358起,同比增长2.3%;死亡66人,增长10.0%;受伤83人,下降45.8%;直接经济损失175.80万元,下降7.2%。其中:道路交通事故95起,下降33.1%;造成死亡人数54人,增长5.9%;受伤83人,下降45.4%;经济损失26.20万元,下降32.3%。工矿商贸企业事故11起,增长22.2%;死亡人数11人,增长22.2%;经济损失88.0万元,增长22.2%;火灾事故251起,增长26.1%,无人员伤亡,经济损失53.6万元,下降31.9%;农机领域事故1起,死亡1人,与上年持平,经济损失8万元。 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0.49人,下降14.0%;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5人,下降1.57%;工矿商贸从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7.9人,下降1.61%。 十一、就业、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就业:全社会从业人员数177617人,同比增长8.6%,其中,地方城镇单位从业人员5.06万人,增长13.0%。全年实现就业和再就业11184人,增长0.5%。全年培训各类人员数23959人次,增长12.2%。城镇登记失业率3.8%,与上年持平。 人民生活: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615元,比上年增加1313元,同比增长10.7%,其中,工资性收入9114元,增长18.6%。人均消费性支出10408元,增长6.8%,其中人均食品支出4057元,增长5.6%。 农牧民人均纯收入6567元,比上年增加950元,增长16.9%。 社会保障:年末地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72174人,同比增长16.9%,其中:参保职工54749人,增长7.5%;参保离退休人员17425人,增长61.0%。领取养老保险金人员17425人,增长61.0%。 年末参加失业保险人员47139人,增长2.9%,其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742人,下降25.2%。年末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77017人,增长2.6%,其中:参保职工59453人,增长2.6%。参加大病统筹职工人数77017人,增长2.6%。参加工伤保险人数66354人,增长9.6%。参加生育保险人数45799人,增长3.5%。 全市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农牧民11.14万人,参合率99.6%。 截至12月末,地方有25447人领取政府最低生活保障金,比上年下降0.1%,其中:城市14786人,下降0.2%;农村10661人,与去年同期持平。有1261人领取国家抚恤补助。 社会福利:年末地方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6个,床位1582张,收养各类人员1378人;救助管理站1个,救助826人次;殡仪服务单位2个;社会福利彩票发行单位1个,上级资助项目和本级提取公益金712.2万元。直接接受社会捐赠64.5万元。 注: ⑴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最终数据以2010年统计年鉴为准。生产总值(含兵团)、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⑵居住类包括建房及装修材料;租房房租;自有住房贷款利率、物业管理费用、维护修理费用;水、电、燃料,不包括住房销售。 ⑶根据农业统计制度要求,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包括水稻、小麦、玉米、谷子、高粱、大麦、其他谷物、豆类和薯类的播种面积。 ⑷棉花播种面积包括枣棉间作面积12.7万亩。 ⑸当年地方人工造林面积不含经济林。 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地方投资,石油投资,兵团投资,自治区反馈的跨省铁路投资、公路投资、电力投资,地区反馈的农村农户投资。 ⑺交通邮电、金融保险业(除公路通车总里程外)均含兵团,其中:客运量、货运量及客货周转量不含非营运性车辆。 ⑻科技中地方专业技术人员不含企业专业技术人员。 ⑼有线电视用户为新疆广电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哈密分公司用户数。 ⑽全年供水总量是自来水公司和水利系统统管的机电井(自备水源)的供水量,包括地方、铁路、兵团的供水量。 ⑾城市道路面积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的面积,不含商场及临街门面房门前的责任“三包”区域的面积。 ⑿道路清扫保洁面积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绿化带、林带的面积,以及商场和临街门面房门前的责任“三包”区域的面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