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景东县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2-08-19 普洱市景东县统计局

九、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

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取得积极成效。2010年,在全面实施“七彩云南?生态景东”和生物多样性保护计划基础上,积极推进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水土保持、水源保护等重点工程。2010年,全县森林面积30.27万公倾,新增造林面积57676亩,森林覆盖率为66.8%,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21.4平方米。全县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3.28%,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为1.1%,万元GDP能耗为1.1882吨标准煤/万元,单位能耗下降2.5%。

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稳定。全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各类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死亡3人,其中工矿企业事故死亡3人。道路交通事故314起,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2人,同比下降14.3%;火灾事故27起,同比下降22.9%,火灾损失额为3.5万元。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0.1041,比上年增长30.6%。

十、人口、居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2010年,全县户籍数104702户,户籍总人口为361886人,其中农业人口332973人,非农业人口28913人,少数民族人口178126人,占户籍人口49.2%;出生人口4347人,出生率12.1%。死亡人口2475人,死亡率6.89%。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21‰;城镇人口10.44万人,城镇化率29.0%;城镇登记失业人数为1073人,失业率为4.4%,增幅同比提高0.1个百分点;全社会从业人业22.09万人,单位从业人员12395人,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为32089万元。在岗职工年末人数为11614人,职工工资总额为31304万元,职工年平均工资26117元。

居民收入稳定增加,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201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491元,扣除价格上涨因素,同比增加428元,增长14.0%,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828元,比上年增长23.5%。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716元,扣除价格上涨因素,比去年同期增加1178元,增长10.2%,人均消费性支出7171元,比去年同期减少323元,下降4.3%。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42.75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22平方米。每百户城镇居民拥有摩托车88.24辆,家用汽车23.53辆,彩电141.2台,空调7.84台,洗衣机84.31台,家用电脑41.18台,固定电话78.43部,移动电话188.24部。

2010年,我县继续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体系,通过多渠道筹措社会保障基金,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基本实现了养老、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全覆盖。2010年,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10172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9339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7388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8316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4088人,最低生活保障支出为798.5万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36620人,最低生活保障支出2996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加人数29.51万人,参合率达96.23%;供养五保户3026人,孤儿110人。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增加值的绝对值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速度为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后的实际增速,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增长速度未扣除价格因素的影响。

4.房地产业投资除房地产开发投资外,还包括建设单位自建房屋以及物业管理、中介服务和其他房地产投资。

5.由于统计口径不同,部分指标存在不可比现象,请注意对比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