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宁洱县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实现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2010年全县生产安全事故死亡14人,其中,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2人,工矿事故死亡2人。 十一、人口与人民生活 2010年年末,宁洱县全县户籍总户数56694户,比上年减少218户;户籍总人口193061人,比上年减少679人,其中农业人口159775人,占总人口的82.8%;女性人口93880人,占总人口的48.6%;少数民族人口104540人,占总人口的54.1%。年末常住人口数19.30万人,人口出生率12.23‰,死亡率6.77‰,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46‰。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111元,比上年增加724元,增长5.4%;农民人均纯收入2920元,比上年增加381元,增长15.0%。 城乡居民住房条件继续改善。年末城乡居民人均居住面积为26.01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49平方米;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建筑面积31.05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24.03平方米。 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失业保障金确保了按时足额发放。城市低保对象和农村特困户享受了最低生活保障。全县有19488人参加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2854人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8348人参加了失业保险;11704人参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3.04万人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工作取得新进展,着力抓好整村推进扶贫、易地搬迁扶贫等工作,切实加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全年共投入各类扶贫资金5500万元,全面组织实施了45个自然村的整村推进综合扶贫项目和宁洱镇、梅子乡、德化乡异地扶贫搬迁工作。 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插化解工作,有力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社会治安明显好转,维护了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级“平安县”成果的到了巩固和加强。 注: 1、本公报数据为年报数,部分数据修订以《2010年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统计年鉴》为准。 2、本公报发布之前提供使用的部分预计数据,如有出入,应统一到本公报上来。 3、生产总值、总产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出生率、死亡率、人口自然增长率按常住人口计算。 4、社会发展有关指标数据由相关部门提供。 5、由于口径范围发生变化,部分数据存在不可比现象,请注意对比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