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洞头县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根据实际不断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时发放低保对象物价补贴,加大对困难家庭重度残疾人员基本生活补助,开展孤儿基本生活发放工作,城镇低保补助标准每人每月由380元调整为430元,农村由230元调整为310元。2011年末城镇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数72人,全年发放保障资金24万元;农村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数2209人,发放保障资金407万元。加快推进以老年人为重点的福利服务,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78人,集中供养率98%,对福利院床位实行2500元/每个床位的资金补助,老年电大洞头分校岭背教学点被评为省级示范教学点。 十二、环境保护 2008年以来,紧紧围绕国家级生态县创建目标,大力发展海洋生态经济,着力完善环保基础设施,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探索出了一条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双赢的路子,并于2011年6月通过国家级生态县技术核查。目前已创成全国环境优美乡镇5个、市级生态乡镇1个;创成市级生态村37个,县级生态村26个,覆盖率达到75%。 积极开展鱼粉、羊栖菜加工企业等传统行业的结构调整,实现结构减排关停、转产企业共34家,全县传统产业结构得到优化调整;认真实施节能降耗、能源结构调整等措施,开展对医药化工污水处理、石化企业的改用低硫重质柴油,并逐步进行‘油改气’工程,以液化气作为燃料,大幅削减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适时启动二氧化硫减排预警响应,工业企业及全社会耗煤量持续下降。 注: 1、本公报的GDP及其相关数据为预计数,其他相关数据为年度初步汇总数据; 2、个别数据口径与去年不一致,增长速度采用同口径对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