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利津县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金融业运行平稳。2009年末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516669万元,比年初增长24.6%,增加102093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297726万元,比年初增长13.0%,增加34362万元。各项贷款余额448951万元,比年初增长37.4%,增加122092万元。其中短期贷款340302万元,比年初增长34.4%;中长期贷款108599万元,比年初增长55.7%。 保险业发展迅速。2009年保费收入(中国财险、中国人寿)8327万元,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2205万元,人身险保费收入6122万元。赔款1864万元,其中财产险赔款1655万元,人身险赔款209万元。 八、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 城市建设取得新成就。全年实施津三路改造、东津生态园景观、翠园湖道路、西关排沟雨污分流四项重点市政工程,完成投资6500万元。县城建成区面积20平方公里。种植各类树木3万余棵,铺设绿化给水管线16158米,新增绿地面积18.3万平方米,公共绿地面积200万平方米。 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共审批环保项目64个,其中省批7个,市批13个,县批44个。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工业烟尘排放量达标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均达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0%,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85%。 九、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事业 科技事业进一步发展。2009年,实施市级以上科技项目14项,其中国家级2项,省级8项,市级4项。专利申请量94项,专利授权量96件。转化实施专利项目6项。组织鉴定科研成果10项,均达到了国内领先水平,其中5项科技成果获市科技进步奖。高新技术产业实现工业总产值693413万元,增长7.8%,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为19.6%,较年初提高0.4个百分点。 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共有普通中学20所,专任教师1568人,高中阶段在校学生6785人,初中阶段在校学生10525人。小学40所,专任教师1274人,在校学生20052人。中等职业学校1所,专任教师130人,在校学生2260人。幼儿园81所,专任教师591人,在园儿童7596人。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100%,初中毕业生升学率91.5%,高中毕业生升学率83.68%。 文化和广播电视事业繁荣发展。共举办广场文艺晚会17场,电影晚会20场。组织了4次较大规模的文化下乡及文化交流活动。在市级以上发表各类文学艺术作品100余篇(幅)。图书馆总藏量8.5万册。村级文化大院达到492处。电台播出《利津新闻》365期,稿件3200余件,播出“行风热线”91期。电视台播出《利津新闻》365期,节目3600余条。 医疗卫生条件进一步改善。年末共有县级医院2所、乡镇卫生院9所,病床850张,卫生技术人员780人,其中执业医师及助理执业医师403人,注册护士262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卓有成效,全县252451人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97.8%。儿童免疫预防建卡建证率、持证率均为100%,基础免疫接种率达98.8%,加强免疫接种率达99.4%。 体育事业稳步发展。获得省级比赛奖牌9枚,其中金牌3枚、银牌3枚、铜牌3枚。市级比赛奖牌10枚,其中金牌5枚、银牌5枚。获得东营市第五届残疾人运动会田径比赛团体第三名。体育场馆数27个。全年发行体育彩票734.3万元。 十、人口、居民生活与社会保障 人口继续保持低速增长。年末全县总户数8.4万户,总人口29.8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4.6万人。人口出生率7.3‰,人口死亡率6.99‰,人口自然增长率0.31‰,比上年略有提高。 城乡居民生活质量继续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842元,比上年增长9.3%。其中,工资性收入14857元,增长5.6%;经营性收入781元,下降2.8%;财产性收入692元,增长60.4%;转移性收入1632元,增长37.8%。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2172元,增长32.0%。人均住房面积33.2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895元,增长10.2%。其中,工资性纯收入1656元,增长5.8%;家庭经营纯收入4605元,增长6.9%;财产性纯收入359元,增长27.5%;转移性纯收入274元,增长168.0%。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646元,增长3.5%。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36.8平方米,增长0.9平方米。 劳动就业形势稳定。年末全县城镇单位在岗职工15521人。在岗职工工资总额39389万元,增长7.9%。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6062元,增长9.1%。城镇登记失业率为1.67%。全年城镇新增就业3342人,其中失业再就业人员1897人。 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健全。2009年,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7339人,征缴企业养老保险费5470万元。机关事业保险参保人数8219人,征缴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费8405万元。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4901人,征缴农村养老保险费132.3万元。城镇职工参加医疗保险达17632人,征缴医疗保险基金1332万元。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达16568人,征缴医疗保险费152万元。工伤保险参保职工17038人,征缴工伤保险基金222万元。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10976人,征缴失业保险金320万元。生育保险参保职工达5358人,收取生育保险金46万元。 社会福利事业和救助工作不断发展。共有乡镇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8处,床位847张,集中供养765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958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1111人。全年发放扶贫救灾款115万元。征收残疾人保障金93万元。全县享受特困重度残疾人生活救助人数新增126人,达到1827人,发放救助金244.2万元。全年福利彩票发行额达720万元。 注:1、本公报数字主要是年快报数或初步统计数,最终数据以统计年鉴为准。 2、公报中生产总值(GDP)、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为现价,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人口数字为公安局年报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