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高邮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就业创业统筹推进。认真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新增城镇就业1.3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9643人,帮助2492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2.4%。加快就业服务向农村延伸,建成村级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工作站200个,实现城乡就业信息共享。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编制、推介创业项目50个,发放政府贴息小额担保贷款1500万元。 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新增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2.8万人,出台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实现城乡全覆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250元,124.6万人次享受基金补偿。城乡低保、五保实现应保尽保,为2万多人发放保障金2979万元,五保集中供养率85%。社会救助制度不断健全,发放医疗救助金780万元、重残补助金213万元。建成残疾人托养中心,被评为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单位。大力开展慈善募捐活动,支出慈善救助资金1120万元,受助群众达1.87万人次。光彩事业发展加快。全面实施80岁以上老年人尊老金制度,新建居家养老服务站41个。新建经济适用住房120套、限价商品房200套,新增公共租赁住房905套、廉租住房85套,发放廉租住房补贴150户,改造市区直管公房危房703户,310户农村草危房三年改造计划一年完成。住房公积金扩面9000人,发放贷款1.5亿元。 注: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按常住人口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