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金湖县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十、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管理进一步加强。2011全县年末总户数(公安户籍)12.96万户,总人口35.71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下降1.83‰。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人口素质稳步提高。 优化收入增长机制,努力增加居民收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2011年全县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预计为34013元,比上年提高15.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535元,比上年增长16.8%,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9336元,比上年增长20.0%。城乡居民居住条件进一步改善,年末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为34.7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拥有住房面积42.3平方米,均达到小康目标值。 民生保障坚持统筹发展,发展成果惠及城乡。坚持和谐发展,实施惠民工程。2011年建成保障性住房3.2万平方米,当年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2.5万平方米,发放廉租房补贴41万元。全县城镇劳动保障三大保险(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失业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为94.5%;全县新农参保率达99.46%。提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340元和210元。五保集中、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3600元和3000元。对集中、分散供养的孤儿分别按每人每月1150元和690元标准发放生活费。尊老金发放实现城乡一体化。建成残疾人康复培训活动中心,在全省首家实行了残疾人部分康复项目进医保。对城乡一级重度残疾人分别按每人每月100元、50元标准发放护理补贴;在全市率先向低保家庭中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金,对城乡低保户一级重度残疾人分别按每人每月80元、60元标准发放护理补贴。提高企业职工退休金,人均月养老金达到1200元。失业金标准由每月370元提高到442元。继续开展“爱心爸爸”、“爱心妈妈”结对帮扶活动,帮助困难家庭,使百姓“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困有所助、住有所居”。 平安创建迈上新台阶。加快健全调解机制,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清网”在册逃犯追捕率100%,位居全市第一。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8%。“五五”普法工作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建立了安全生产经营单位数据库。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同时也看到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一些问题,如:产业发展不均衡;经济增长的外向拉动力不足;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难度较大;社会保障体系亟待完善。因此,在今后的发展中以“率先全面达小康,率先建成生态县”为攻坚目标,大力实施强县、兴镇、壮村、富民“四大工程”,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突出有效投入、突出转型升级、突出统筹发展、突出民生改善,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在更高层次上的跨越式发展。 注:本公报使用的数据部分为预计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