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灌云县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3)

2012-09-10 连云港市灌云县统计局

环境保护进一步加强。扎实开展以临港产业区化工企业为重点的环保治理,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全县环境质量综合指数达到87.2分,高于小康标准7.2分;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100%,县城空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二级标准,功能区昼、夜间年平均等效声级均符合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声环境质量达到国家标准。

八、人口与人民生活

2011年末,全县总人口达101.82万人,出生人口9457人,死亡人口1970人;人口自然增长率4.57‰,计划生育率96.28%。在全县总人口中:男性53.37万人,女性48.45万人;乡村人口60.28万人,城镇人口41.54万人。2011年末全县常住人口为81.80万人。

城乡居民生活继续改善。据农村居民抽样调查,2011年灌云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为7839元,增长20.2%,生活消费支出4468元,增长18.3%;农村居民年末人均住房居住面积40.3平方米;农村居民年末百户拥有住宅电话65部、移动电话90部、家用计算机21台、彩色电视机98台、洗衣机74台、冰箱41台、空调机28台、摩托车36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047元,增长17.7%,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8528元,增长17.8%。全县在岗职工人数达30098人,年人均工资33265元,增长21.7%。年末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达到73.35亿元,比年初净增8.67亿元,增长13.4%;人均储蓄余额达到8966元,增长18.5%。

社会保障不断完善。积极扩大就业再就业工作,新增就业再就业5.3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在全市率先建立企业职工“五保合一”征缴体系,全年征收企业养老保险金2.09亿元,争取省企业养老保险金补助3798万元,保证全县企业离退休人员工资及时发放到位;城镇劳动保障三大保险各自覆盖面达93.3%,其中: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为98.3%、城镇失业保险覆盖面为96.9%、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为84.8%;新农保参保率达99.8%,新农合参合率达98%以上,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走在全市前列;全年财政投入1370万元,发放廉租房租赁补贴260户,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876套,筹集公共租赁住房696套,圆满完成省下达的保障房建设任务;全县重度残疾、一户多残和依老养残的残疾人全部享受生活补助,发放全县80周岁以上老人尊老金433万元;全县城乡低保工作不断加强,补助标准逐步提高,共发放城乡低保金5319万元,拨付全县五保户供养资金706万元,实现城乡低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全面落实强农惠农富农的各项政策,推进新农村建设,全年支农投入达到6.1亿元,比上年增长15.1%。

注:①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及三次产业增加值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②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人均储蓄余额按常住人口计算。

③部分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正式数据以《灌云县统计年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