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东宁县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3)
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据抽样调查,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22230元,比上年增长16.7%。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11286元,比上年增长6.2%。城镇每百户居民家庭拥有汽车12.5辆、空调器7.5台、移动电话200部、接入互联网57.5台、微波炉30台、热水器12.5台、电冰箱92.5台、彩电105台。全县在岗职工工资总额58133万元,比上年增长15%。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1573元,增长10.2%。 农民人均纯收入达14702元,比上年增长25.2%。年末农村每百户居民家庭拥有洗衣机82.5台、电冰箱45台、移动电话150部、彩电100台、摩托车82.5辆。 社会保障力度明显加强。年末企业养老保险实际参保人数达18413人,比上年增长8.4%。发放企业养老保险金13773万元,比上年增长7.6%。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已参保人数达3374人,发放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金2543万元,比上年增长10.2%。发放医疗基金2807万元,比上年增长16.0%。失业保险参保人数5227人,领取失业金人数60人,累计发放失业基金55万元,同比下降67.1%。全县城镇、农村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数分别为7466人和4658人。 注:1、本公报为初步核实数,最终数据以2011统计年鉴为准。 2、地区生产总值及产业增加值绝对数为现价,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由于统计制度方法的变化,个别指标增长情况与上年公报发表的数据不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