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象山县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十一、人口和人民生活 年末,全县按户籍登记的总户数188281户,户籍人口540322人,其中男性人口275230人。按户籍分非农业人口113391人,农业人口426931人。全年出生人口5741人,死亡人口3497人,人口自然增长率4.15‰。全县有暂住人口20.88万人。 按对城乡住户抽样调查,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872元,比上年增长10.1%,其中,工资性收入21197元,增长11%;经营性收入6903元,增长11.9%;转移性收入6711元,增长9.8%;财产性收入3447元,增长1.6%。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9917元,增长7.7%,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3%。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6388元,增长11.8%。其中,工资性收入8144元,增长13.7%;家庭经营收入6600元,增长8.4%;财产性收入326元,下降19.3%;转移性收入1318元,增长32.6%。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0286元,增长5.2%,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8.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例由上年的2.29∶1缩小到2.25:1。 十二、就业和社会保障 全年新增就业岗位7923个,实现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3511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27%。全县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大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19万人、13万人、9.34万人、10.61万人和7.48万人,比上年末分别净增加2.9万、1.6万、1万、1万、0.7万人。完成农民转岗培训2213人,外来务工提升培训3120人,创业培训126人,困难人员再就业培训768人,高技能人才培训517人。职业技能鉴定合格9012人。 全县新农合统筹参合农民38.28万人,参合率96.3%。人均筹资标准为480元,比上年增加210元,其中,财政补助330元。新农合统筹地区政策内住院报销比例为70%,比上年提高33.3个百分点。 年末全县有社会福利院、敬老院55所(包括民办),床位3316张,共收养2268人。全县有低保对象10232人,其中农村9683人,全年支出低保金3042.8万元,比上年增长18.9%,其中农村低保资金支出2800.4万元,比上年增长55.6%,城乡低保覆盖率达100%。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实施家庭950户,经济适用房制度实施家庭995户。县慈善总会募集善款2219.9万元,各类救助支出1760.3万元,分别比上年增长4.2%和15.8%,受助人数15616人。 注: (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均为年度初步统计数。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农林牧副渔业产值绝对额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人均生产总值按户籍人口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指全部国有和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 (4)固定资产投资以500万及以上项目为统计口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