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泗水县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3-03-18 济宁市泗水县统计局

十、人口、居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保持低速增长。年末全县户籍总人口623619人。其中,城镇人口170161人。在总人口中,男性人口322841人,女性人口300778人。全年出生人口7903人,出生率12.67‰;死亡人口5553人,死亡率8.9‰;全年净增加人口2350人,自然增长率3.77‰。

城乡居民收入增长加快。全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6113元,同比增长17.2%,工资收入仍然是城镇居民的主要收入来源,占总收入的比重达到82%;农民人均纯收入为7582元,同比增长19.3%。

城乡居民居住条件继续改善,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34.2平方米,比上年增加1.9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38平方米,比上年增加4平方米。

就业再就业取得明显成效。全县城镇新增就业完成4825人,高校毕业生就业1391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100人,困难群体再就业198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8340人,共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3660余人。社会保障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41600人,缴纳保险金23797万元。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33450人,交纳保险金4502万元。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4007人,交纳保险金655.8万元。工伤保险参保职工33706人,缴纳保险金419.6万元。生育保险参保职工17421人,缴纳保险金218万元。全县共有离休、退休16830人,发放基本养老保险金33877万元。全县基本医疗支出5273万元、失业保险支出310万元、工伤保险支出527万元。

社会福利事业继续发展。全县共有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14个,床位达2041张,收养各类人员1570人。城镇建立各种社区服务设施10个,从业人员60人。农村五保供养人员1806人。

社会捐助制度逐步建立,全县已初步形成了以低保为主体、临时救济为辅助、优惠政策相配套、基层社区组织为依托的“五位”一体社会救助体系。2012年,全县城镇低保对象3088户5646人,发放低保金1818.3万元;农村低保对象7256户18219人,发放救助金3072万元。

说明:

1.公报所列地区生产总值(简称GDP)、增加值指标为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2.公报所列各项数据均为市统计局核定的年快报数或初步核算数。

3.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统计局从2011年起提高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起点标准,其中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计范围的工业企业起点标准从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提高到2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的起点标准,从计划总投资额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

4.国家统计局对月度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进行了完善,即将月度投资统计的范围从城镇扩大到农村企事业组织,并将这一统计范围定义为“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起点标准,从计划投资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

5.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6.全县人口数局为公安局户籍人口数据。

7.人口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为县计生局提供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