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资兴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3-03-06 郴州市资兴市统计局

注: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3.常住人口是指户口登记地在本地且在本地居住半年以上的人口和居住在本地、户口不在本地但已经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以及居住在本地、户口待定的人口。计算公式为:常住人口=户籍人口-户口在本地但已经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人口+居住在本地、户口不在本地但已经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人口+居住在本地、户口待定人口。本公报所使用的2012年常住人口数为人口抽样调查结果和郴州市统计局评估认定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