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全年保障性住房完成投资680725万元,其中廉租房107226万元,保障性住房施工面积261.2万平方米,其中廉租房25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竣工面积181.13万平方米,其中廉租房37.5万平方米。 年末全市纳入城市低保7.7万人,发放低保保障金2.5亿元;纳入农村低保27.38万人,发放低保保障金3.6亿元。五保供养对象7339人,支付供养经费3300万元,五保供养率达100%,其中集中供养1392人,分散供养5947人。公办农村敬老院20所,床位1605张,收养五保户1392人。全市有儿童福利院1所,床位500张,收养孤残儿童150人;社会福利院收养城镇孤寡老人和“三无人员”150余人。 注: 1、本公报部分指标为初步统计数;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 3、根据国家统计局规定,从2011年开始,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的工业企业起点标准从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提高到2000万元; 4、根据国家统计局规定,从2011年开始,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起点标准从计划总投资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因此2011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绝对数与2010年不可比,本公报比上年增速是按可比口径计算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和农户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包括城镇项目投资、非农户项目投资和房地产开发投资; 5、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