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湾里区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3-04-23 南昌市湾里区统计局

全年举办“玉兔欢唱辞旧岁、龙凤共舞迎新春”,“迎中秋、话团圆”,“庆国庆、唱辉煌”、“迎接党的十八大”等大型文艺活动大型群众文化活动。开展了文化“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等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免费开设广场舞蹈培训班活动。全年共送戏下乡46场,送电影下乡700余场,放映广场社区电影100余场,极大地丰富了群众的文化生活。文化馆、图书馆实现对公众的免费开放,建立了电子阅览室。开展接纳未成年人集中整治行动,共检查网吧176家次,查处违规网吧5家。开展“扫黄打非”专项整治行动,收缴盗版音像制品1300余盘,盗版教辅材料60余册,取缔非法书摊及游商5家次。成功举办湾里区第四届全民健身运动会、梅岭第四届山地自行车挑战赛等活动,组队参加南昌市全民健身运动会、南昌市全民健身运动会并取得好成绩。

卫生服务能力持续加强。年末,全区有医院、卫生院6所,卫生防疫机构1所,妇幼保健机构1所。卫生防疫人员37人,医院、卫生院技术人员188人,其中医生56人。医院、卫生院床位210张。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至290元/人,参保人数43548人,参合率达98%,全年34961人享受补偿,受益面达80.3%,直补率达90%。稳步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招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投入使用,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建档79869份,建档率93.2%,为六类人群免费提供健康体检38722人次。继续开展“光明·微笑”、儿童两病、尿毒症免费血透工程,确诊白内障27人,唇腭裂1人,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确诊救治1人,尿毒症确诊救治6人。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共处置各类卫生应急事件157起,其中手足口病104起,肝炎39起,细菌性痢疾4起,流行性感冒5起,急性出血性结膜炎5起,有力防治了传染病的传播。

十、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

规划工作进一步完善。先后编制完成《湾里区城区控规Ⅱ》、《罗亭镇总体规划》、《罗亭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梅岭示范镇总体规划》、《梅岭示范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完成了旧城改造、招贤中路两侧约0.6平方公里修建性详细规划;启动了《湾里区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

城乡呈现新面貌。招贤中路旧城改造项目快速推进,拆迁安置房及配套路网、市民旅游公园、行政中心等项目进展顺利。天宁东路、洪崖文化公园二期建设改造项目全面竣工。完成了翠岩路、洪崖路安装景观灯工程,共安装景观灯64杆。梅岭景区公路沿线旅游环境综合改造项目完成了77公里主干公路沿线的综合改造,赢得了省市领导和主管部门的一致肯定,成为全省“和谐秀美”新农村的典型,全年接待省内外参观考察团达到了132批次。

市容环境得到优化。全年清淘道路雨污检查井2564座,疏通下水道2000余米,维修路面1280平方米,调整路沿石320余米,翻修人行道板2600平方米,清除城区道路周边杂草8.6万余平方米,清除道路泥石660余立方米,检修路灯200余盏(杆),线路24公里,检修路灯开关控制箱12只,确保城区路灯亮灯率达100%、城区市政设施完好率达95%以上。开展清理乱贴乱倒和乱挂影响市容环境的执法行动,清理广告垃圾20处,查处各类占道跨店经营等违规行为200余起

着力保障森林资源,全面实施封山禁伐。全区自2009年起开始实施为期三年的封山禁伐工作,三年共少伐木材2万余立方,受到省、市相关部门及社会的高度赞扬。2012年,经区政府同意,继续在全区实施三年封山禁伐,以巩固我区在促进生态可持续发展方面取得的成效。

环境保护力度加强。3月,经省政府批准同意,我区被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林业厅四家单位联合命名为省级生态县(区)。太平镇、梅岭镇被评为国家级生态乡镇,招贤镇被评为省级生态镇。出动环境监察人员20余人次对幸福水库湾里区区域内的污染源进行了全面排查,查处规模养殖户2户。投资800余万元的环境监测执法中心正式投入使用。全年全区工业废水、烟尘排放量达标率均为100%。年末,全区园林绿地面积861公顷,其中公共绿地面积361公顷;城区绿化覆盖面积475公顷,绿化覆盖率49.5%。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区常住人口64822人。全区总人口(户籍数,下同)81082人,其中非农业人口31390人,农业人口49692人;男性43157人,女性37925人。全年出生人口1038人,出生率12.86‰;死亡人口400人,死亡率4.96‰;往年出生补报人口1390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7.91‰。

收入水平日益提高。2012年,全区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9784元,比上年增加3813元,增长14.7%,其中机关职工平均工资42447元,增长4.2%;事业单位职工平均工资32316元,增长6.9%;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5977元,增长22.9%。根据农村抽样调查数据显示,农民人均纯收入7285元,比上年增加829元,增长12.8%。

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全年新增城镇就业人数2903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902人;“4050”再就业人数251人;农村劳动力转移人数413人;城镇就业率94.5%,零就业家庭安置率100%。全区年末社会从业人员4.49万人。其中,第一产业从业人员1.09万人,第二产业1.92万人,第三产业1.49万人。

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实现了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基本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全覆盖:年末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2138人,统筹经费6385万元;基本医疗保险18148人,统筹经费1377万元;失业保险7190人,统筹经费196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23349人,其中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962人,新农保参保人数22387人。城乡低保实现“应保尽保”,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350元提高到38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170元提高到200元,年末城市低保户679户、1508人,农村低保户911户,1831人,全年共发放城乡低保金907万元。

注:常住人口为人口及劳动力调查推算数,户籍人口由公安部门提供,出生率、死亡率、人口自然增长率由计生部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