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6)
十二、市场物价平稳,居民生活和社会保障水平明显提高
物价水平小幅上涨。2013年,全市居民消费价格上涨1.6%,涨幅比上年回落0.1个百分点。其中,食品类、烟酒及用品类价格分别上涨3.6%、2.2%,交通和通信类、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类、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价格分别下降0.5%、0.1%、0.1%、0.1%。衣着类、居住类、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分别上涨3.5%、0.5%、0.1%。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和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分别下降3.2%和1.6%。
城乡居民收入不断提高。据抽样调查,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386元,比上年增长10.0%;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7482元,增长8.6%,食品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恩格尔系数)为30.3%。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4.7平方米。农民人均纯收入13273元,增长12.5%;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8556元,增长14.3%,食品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恩格尔系数)为29.3%。农村居民人均居住住房面积38.2平方米。
就业再就业工作成效显着。实现城乡就业24.9万人,其中城镇新增就业12.5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24.9%,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2.4万人,完成年度计划的123.8%,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98%。大学生创业工作取得新突破,在中心城区建设市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全市规范认定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9家,大学生创业园6家,省级创业示范基地和园区13家。
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发展。企业五项社会保险扩面净增19.1万人,社保基金总收入160亿元。继续完善企业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机制,连续第九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全市25.4万名退休职工人均月增223元,增幅达到14.5%。调整完善各项社会保险政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到每人每月65元。在全省率先建立职工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城镇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由34.5万元提高到50万元,大病总报销额度达到100万元,城镇居民普通门诊统筹制度全面建立,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30元。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显着。新增养老床位9600张,争取726亩省级养老机构建设用地指标。中心城区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450元以上。中心城区和诸城、寿光市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700元,其他县市提高到每人每年2400元。全市五保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4800元和3600元以上。2013年潍坊市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养老服务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城市。
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稳步推进,低生育水平保持稳定。出生人口78458人,合法生育率97.5%,人口自然增长率2.64‰,出生人口男女性别比为106.6,人口出生缺陷发生率下降到5.5‰以下。据人口抽样调查,全市年末常住人口922.52万人。
注:(1)公报所列地区生产总值(GDP)、增加值等价值指标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2)公报所列数字为年快报数或初步统计数字,正式数字以《2014年潍坊统计年鉴》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