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就业。城乡新增就业总量持续增加,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全年新增城镇就业6.47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9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
居民生活。济宁城市居民人均家庭总收入32816元,增长6.5%,人均可支配收入30428元,增长8.8%;人均家庭总支出29998元,增长7.1%,人均消费支出19989元,增长8.0%。城市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3.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12650元,增长11.5%;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109元,增长13.5%。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37.4%。城市人均居住面积为28.34平方米,增加3.51平方米;农村人均居住面积为31.69平方米。
注释:
[1]公报所列地区生产总值(GDP)、增加值等价值指标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2]公报所列各项数字均为省统计局核定的年快报数或初步核算数,正式数据以年鉴为准。
[3]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统计局从2011年起提高工业统计起点标准,其中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的工业企业起点标准从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提高到2000万元。
[4]自2011年起,国家统计局对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进行了改革,即将投资统计的范围从城镇扩大到农村企事业组织,并将这一统计范围定义为“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的起点标准,从计划总投资额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
[5]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6]人口出生率、死亡率、自然增长率为市卫计委提供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