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5-04-26 通辽市统计局
全年保险保费收入26.69亿元,同比增长13.1%,其中:财产保险保费收入13.67亿元,同比增长9.3%,赔款7.90亿元,同比增长43.0%;人寿保险保费收入13.02亿元,同比增长17.4%,赔款1.48亿元,同比增长17.1%。
 
附表5:
 
八、文化、教育、卫生和体育
 
年末全市有艺术事业研究所2个,文化馆9个,博物馆5个,城市电影院3个,图书馆9个,图书馆藏书100.27万册。艺术表演团体9个,艺术团体共演出1427场(次),观众达80.43万人次。全市有县广播电视台7座,乡广播电视站74个,通电视的村2127个,调频台42座。无线广播电台1座,广播节目4套,广播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99.17%。电视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98.67%,比上年提高0.12个百分点。有线电视入户率为53.1%,比上年提高10.1个百分点。
 
全市共有普通高等院校3所,全年共招生14379人;共有在校生44617人,其中:研究生707人,本(专)科28244人;共有教职工2713人,其中:专任教师1689人。
 
全市幼儿园519所,其中:公办幼儿园196所,民办幼儿园321所。在园(班)幼儿7.34万人,从事幼儿教育的专任教师0.40万人。全市有小学495所,招生2.74万人,在校生18.37万人,毕业生3.27万人;初中110所,招生3.17万人,在校生9.37万人,毕业生3.02万人;普通高中26所,招生2.28万人,在校生6.48万人,教职工0.57万人,其中:专任教师0.43万人,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为98.24%,比上年提高了0.25个百分点,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有190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37%;各类中等职业学校26所,在校生1.59万人,教职工有0.14万人,专任教师0.11万人;全市共有特殊教育学校8所,共有在校生960人,其中在特殊学校就读学生有476人;有484名残疾学生在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从事特殊教育的专任教师110名,其中:接受特殊专业培训的有51名专业教师。
 
年末全市共有卫生机构4628个。其中:医院69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484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61个。医疗卫生机构共有床位14346张,其中:医院有床位10372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603张,专业公共卫生机构371张。全市卫生人员合计22513人,卫生技术人员达到15326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6558人,注册护士4908人,药师(士)821人,技师(士)952人。
 
全市共有国家一级体育运动员13人,国家二级体育运动员55人;国家一级裁判14人,国家二级裁判180人。荣获国家级比赛金牌5.5枚;荣获自治区级比赛金牌63.5枚,银牌56枚,铜牌55枚。全市共有全民健身站点1650个,健身气功站点136个,全市95万体育人口共开展全民健身活动2000余次。社会体育指导员7185人,其中:国家级34人。
 
九、能源与环境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当量值能耗同比增长7.10%。初步核算,按当量值计算的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3.35%,产值单耗从0.37吨标准煤/万元下降至0.36吨标准煤/万元;规模以上工业等价值能耗同比增长5.06%,按等价值计算的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5.27%。全市综合能源消费量900.40万吨标准煤,产值能耗0.36吨标准煤/万元,下降2.95%。其中,六大高耗能行业能源消费量767.31万吨标准煤,增长7.21%,拉动全市规上工业能耗增长6.14%。全社会用电量达233.94亿千瓦时,增长10.51%。在全社会用电量中,工业用电量205.63亿千瓦时,增长10.76%,占全社会用电量的87.90%,其中:采矿业增长1.96%,拉动工业用电增长0.05%;制造业增长11.07%,拉动工业用电增长8.76%;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增长10.69%,拉动工业用电增长1.94%。
 
全市国家级生态示范区3个。年末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别完成减排5300吨、650吨、6000吨和11000吨,比2013年分别下降2.6%、4.7%、2.4%和5.5%。年内设立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率达100%。全年市区空气质量达到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为328天,占全年总天数的89.9%。
 
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户籍人口319.43万人,比上年减少1.74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21.27万人,农业人口198.16万人。18岁以下人口57.00万人,18-35岁人口88.40万人,35-60岁人口132.52万人,60岁以上人口41.50万人。男性人口162.20万人,女性人口157.23万人,男女性别比为1.03︰1。
 
全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5489元,增长10.6%。分城乡来看: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3377元,增长9.5%;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9932元,增长11.3%。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1545元,增长11.9%。分城乡来看: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5861元,增长14.3%;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8246元,增长8.5%。城镇和农牧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分别为25.2%和32.6%。年末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拥有住房面积28.71平方米,比上年增长2.8%;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拥有住房面积26.13平方米,比上年增长3.5%。
 
附表6:
 
年末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8.47万人,占城镇人口的6.0%;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户数为7.72万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数为14.31万人;城市“三无”救助0.11万人;农村五保集中供养0.16万人;临时救助城市家庭0.26万户,农村家庭0.49万户。全市收养性福利事业单位92个,农村收养性老年福利机构83个,社会福利院2个,光荣院3个,优抚安置单位3个,复退军人精神病院1所。年末收养性福利事业单位有职工447人,其中:医护人员51人;床位3009张,年末在院人数2057人,其中:老人1644人,少年儿童45人。
 
附表7:
 
年末参加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人数分别为36.8万人、18.0万人、22.5万人、103.8万人和28.0万人;用于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分别为27.25亿元、0.48亿元、0.51亿元、10.58亿元和0.26亿元。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