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2016-03-31 苏州市统计局
 
人民生活
 
城乡居民收入平稳增长。根据抽样调查,全体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万元,比上年增长8.2%。其中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4万元,比上年增长8%;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7万元,比上年增长9%。城镇居民收入中位数人均4.47万元,农村居民收入中位数人均2.18万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700元调整至750元。
苏州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物价水平保持稳定。市区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上年上涨1.6%,涨幅比上年回落0.5个百分点。八大类商品及服务价格“七升一降”。其中食品类价格比上年上涨2.4%,烟酒类价格上涨1.5%、衣着类价格上涨3.3%,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价格上涨3.9%,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价格上涨2.2%,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3.6%,居住类价格上涨2.0%;交通和通信类价格比上年下降5.6%。
苏州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食品安全
 
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全年累计抽检各类食品5.25万批次,每千人抽检率达到4.95批次,动态合格率为98.83%。立案查处食品安全案件903起。实施餐饮服务诚信体系建设,推行餐饮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公示制度和量化分级制度,学校食堂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量化分级率达100%。
 
十二、城市建设和公用事业
 
城市建设
 
全年完成基础设施投资1070.9亿元,比上年增长4.8%。中环快速路主线全线通车。常嘉高速公路昆山至吴江段、张家港疏港高速公路等工程加快建设。沪通铁路苏州段建设有序推进。轨道交通2号线延伸线、4号线及支线工程、轨道交通3号线平稳推进。1000千伏特高压淮上线工程和智能电网应用先行区、示范区加快建设。23项“智慧苏州”重点项目顺利推进。“千兆苏州”全光网顺利建成。我市入选国家首批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
 
公用事业
 
全年全社会用电量1311.7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3.4%。其中工业用电量1074.2亿千瓦时,增长2.9%;城乡居民生活用电94.6亿千瓦时,比上年增长8.3%。全市拥有区域供水厂22座,总供水能力697.5万立方米/日。新建、改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24座,新增生活污水处理能力35.75万吨/日,年末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达到327.99万吨/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4.5%,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
 
市区(不含吴江,下同)自来水日供水能力达到235万立方米。市区管道天然气供气总量7.75亿立方米。市区新辟公交线路28条,其中社区巴士(微循环公交)线路9条,年末营运线路332条,线路总长达到7078.2公里;全年公交运客总量6.15亿人次。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交通。新购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608辆。年末市区营运出租汽车4803辆。年末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总长70.5公里,全年运营总里程729.96万列公里,线网客流总量13784.2万人次。全市新增农村客运(公交)班线14条,行政村农村客运班车通达率、镇村公交开通率均保持100%。
 
十三、环境保护和节能降耗
 
全市环保投入576亿元,比上年增长7.2%,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4.0%。突出抓好生态文明建设“十大工程”,实施95个重点项目,完成投资180亿元。全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按AQI标准统计)比例为68.2%。市区PM2.5年均浓度比上年下降12.1%。主要监测断面水质Ⅲ类以上比例66.7%。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农村新增林地、绿地768公顷,陆地森林覆盖率为29.56%。市区新增绿地面积430万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2.7%,市区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4.99平方米。全市建成美丽村庄示范点10个、三星级康居乡村100个。全市划定生态红线保护面积3205.52平方公里,占市域土地面积的37.76%。苏州市和昆山市成功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节能减排扎实推进。劝退、拒批不符合环保要求建设项目179个。整治燃煤小锅炉1730台。关停、淘汰落后产能企业1116家。新增三星级以上“能效之星”企业37家,累计达393家。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完成省下达的任务。
 
“十二五”收官之年,苏州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提升、新成效,但同时也应看到,经济社会发展中依然面临不少困难和矛盾,主要经济增长动力仍有不足,结构矛盾比较突出,新旧产业处在接续关键期,自主创新能力有待增强,民生事业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生态环境建设任务依然艰巨。新的一年中,全市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把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放到更突出位置,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五大任务,积极贯彻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形成以技术进步、制度创新、要素资源高效配置的内涵式发展模式,努力当好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的先行军和排头兵,确保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
 
注:本公报数据为预计数或快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