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8)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省常住人口6783.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3451.9万人,城镇化率50.89%,比上年末提高1.61个百分点。全年出生人口91.8万人,出生率13.58‰;死亡人口46.4万人,死亡率6.86‰;人口自然增长率6.72‰。0-15岁(含不满16周岁)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为19.57%,比上年末提高0.22个百分点;16-59岁(含不满60周岁)人口比重为63.26%,下降0.67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为17.17%,提高0.45个百分点。
表102015年末常住人口数及构成
指标
年末数(万人)
比重(%)
常住人口
6783.0
100.00
其中:城镇
3451.9
50.89
乡村
3331.1
49.11
其中:男性
3496.1
51.54
女性
3286.9
48.46
其中:0-15岁(含不满16周岁)
1327.6
19.57
16-59岁(含不满60周岁)
4291.0
63.26
60岁及以上
1164.4
17.17
其中:65岁及以上
774.0
11.41
全省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317元,比上年增长9.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1%;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16654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838元,比上年增长8.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6.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27216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993元,增长9.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10032元。分区域看,长株潭地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655元,增长8.4%;湘南地区18070元,增长9.2%;大湘西地区12877元,增长10.2%;洞庭湖地区17603元,增长9.6%。城乡居民收入比由上年的2.64:1缩小为2.62:1。
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9501元,比上年增长6.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9691元,增长7.4%。城镇居民食品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恩格尔系数)为31.2%,农村居民为32.9%。
![]() ![]() 全省新增城镇就业人员78.0万人。年末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数1160.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41.8万人。其中,参保职工791.0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369.7万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660.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59.8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818.7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841.8万人。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521.2万人,增加11.7万人。参加工伤保险职工人数777.9万人,增加29.9万人。参加生育保险职工人数544.3万人,增加6.7万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登记参保人数3280.1万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4412.1万人(不含长沙、益阳),参合率99.03%。年末领取失业保险金职工人数14.2万人。获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居民127.3万人,发放最低生活保障经费41.6亿元;获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村居民318.0万人,发放最低生活保障经费45.3亿元。年末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床位22.7万张,收养各类人员12.2万人。城镇建立各种社区服务设施11303个,其中,综合性社区服务中心4155个。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77.7亿元,筹集社会福利资金21.2亿元;直接接收社会捐赠2.4亿元。解决农村715.6万人饮水不安全问题,支持21.3万户农村危房改造,新增公共租赁住房20.1万套,城市棚户区改造27.8万套,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1.4万套。
十二、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省已发现矿种143种,探明资源储量矿种108种。其中,能源矿产7种,金属矿产38种,非金属矿产61种,水气矿产2种。实施地质勘查项目(含续作项目)233个,实施老矿山边深部找矿项目4个,新发现大中型矿产地7处。完成资源整合的重点矿区17个,完成资源整合的重要矿种8种。国家地质公园12个,地质遗迹保护区4个。实施省以上土地综合整治项目109个,整治土地9.1万公顷。
全省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92.5%,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9.4%。实际监测的地表水断面中,达到III类标准的比重为87.2%。已批准建设自然保护区191个,面积137万公顷。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2个,省级自然保护区27个。全年完成造林面积37.6万公顷,年末实有封山(沙)育林面积133万公顷,活立木蓄积5.0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59.57%。
初步核算,全省规模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6060.1万吨标准煤,比上年下降5.9%。其中,六大高耗能行业综合能源消费量4806.6万吨标准煤,下降5.7%。万元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0.58吨标准煤/万元,下降12.7%。主要污染物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比上年削减1.73%,二氧化硫削减4.52%,氨氮削减2.14%,氮氧化物削减10.1%。
全省全年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4457起,比上年下降6.7%;经营性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754人,下降24.3%。亿元GDP事故死亡人数0.06人,下降26.9%;工矿商贸从业人员十万人事故死亡人数0.78人,下降35.5%;煤矿百万吨死亡人数1.43人,上升42.9%。全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9041起,增长2.96%;道路交通死亡率1.71人/万辆,减少0.31人/万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