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6-04-07 枣庄市统计局
 
十、文化、广播、卫生和体育
 
文化事业繁荣发展。艺术表演团体3个、文化馆7个、公共图书馆7个、博物馆13个、电影放映单位8个。文化惠民工程“一年一村一场戏”送戏下乡2116场,经认定纳入扶持管理的庄户剧团264个,农家书屋1914个,其中数字化升级改造960个,农村公益电影放映26139场。
 
文化遗产保护加强。新增26处文物点入选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新增21处文物点入选第五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争取国家级专项资金2400万元、省级资金470万元、市级资金300万元,用于大遗址保护和省级、市级文保单位维修。14处文化遗产入选山东省第一批“乡村记忆”工程名单。组织开展“非遗进校园”活动;5个项目入选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遗产日”组织非遗展览、讲座、培训等20余项,参与群众26万余人次。
 
广播影视事业健康发展。拥有广播电台1个,电视台1个,中波转播台1座,电视转播台2座。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为91.86%,有线电视用户达52.32万户。
 
卫生服务能力持续增强。卫生机构达到2457家,其中医院66家,卫生院47家,卫生防疫机构8家,妇幼卫生机构7家。卫生技术人员数21023人,其中执业医师(助理)8197人,执业医师7011人,注册护士9374人。卫生防疫防治机构人员334人,妇幼卫生机构人员1319人。卫生机构床位数19150张,其中医院14168张,卫生院3744张,妇幼卫生机构888张。乡镇卫生院机构47家,床位3744张,人员3879人。
 
体育运动广泛开展。成功举办第三届全国智力运动会。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新建各类社区村居健身场所、健身广场和示范工程等295处,城乡全民健身工程达到2447个,城市社区、镇(街)驻地、行政村实现了全民健身工程全覆盖。组织931人次参加了省级20个项目的锦标赛、冠军赛,获得金牌59枚、银牌77枚、铜牌68枚。组织66人次参加国家级赛事,获得金牌15枚、银牌19枚、铜牌12枚。
 
十一、城乡建设
 
城乡建设稳步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投资23.9亿元。城区道路通达性有较大提升,新建改造城区道路58条,整治背街小巷19条,改造提升光明大道、和谐路等一批城市主干道,胜利路公铁立交、长江路等一批城市新建工程竣工通车,城区道路交通更加便捷。国家级园林城市创建成功,新增绿地面积714公顷,完成城区裸露地绿化283万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03%,建成区人均绿地面积达14.6平方米。公用保障能力明显增强,新建改造水气热等各类市政地下管网188公里,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5.7%。规划建设新城金沙江路城市综合管廊,在滕州市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已完成0.98公里。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全面完成野外勘测任务。餐厨废弃物处理设施和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进展顺利。
 
城市服务功能不断完善。统筹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市妇保院新院、市立医院综合楼、文化中心等项目扎实推进,北京中医药大学第四临床医院投入使用。体育中心体育馆、游泳馆顺利竣工,高标准完成其周边区域绿化、美化、亮化任务,有力保障了第三届全国智力运动会顺利召开。
 
十二、环境和安全生产
 
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7条主要河流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要求,化学需氧量(COD)和氨氮平均浓度分别为16.3毫克/升和0.39毫克/升,分别比上年改善25.9%和33.9%。主要河流生态已恢复到六七十年代最好时期的70%左右。
 
空气环境质量趋稳改善。环境空气中四项主要污染物PM2.5、PM10、SO2、NO2年均浓度分别为92、159、63和36微克/立方米,分别比上年改善2.1%、5.9%、23.2%和18.2%,均实现了连续改善。全年良好以上天数达到125天,比上年增加19天。
 
主要污染物减排全面完成。积极推进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完成了192个减排项目,预计四项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2010年减少11.6%、12.2%、17.3%和16.5%,全面完成“十二五”减排目标。
 
生态建设取得成效。建成市级生态区(市)2个,省级生态镇(街道)7个,生态镇(街道)总数达48个,占全市应创建乡镇(街道)总数的80%以上。完成106个行业扶贫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全社会用电量减少。全社会用电量122.40亿千瓦时,下降2.1%,其中工业用电量87.88亿千瓦时,下降5.5%。
 
安全生产形势向好。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64起,下降7.25%;死亡51人,下降1.92%,是全省唯一没有发生较大事故的市。
 
十三、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075元,增长8.4%。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1446元,增长10.6%。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新口径)25792元,增长7.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新口径)14744元,增长10.6%。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新口径)33.5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038元,增长9.0%。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7991元,增长9.3%。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38.3平方米。
 
群众满意度显着提升。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借助计算机辅助电话访问系统对全市社会治安、医疗、宜居环境、文化生活、教育、干部作风等6个方面进行了调查,获取成功样本15000个。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群众满意度调查得分为89.40分,比上年提高1.75分。
 
社会保障水平提高。参加失业保险职工42.41万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9301人;参加养老保险职工人数80.11万人,参加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13.6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人数45.46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离退休人员13.91万人;提供公益性岗位1154人,灵活就业人员1.96万人。
 
社会救助能力提升。城市低保标准达到每人每月440元,农村低保标准达到每人每年3400元,农村五保对象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500元,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600元。启动了市社会福利(养老)服务中心、山东银光福源健康养老中心等一批投资2亿元以上项目。新建了38处日间照料中心、77处农村幸福院,建成了2处县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培训了129名中级养老护理员。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99.6%,新建改建了50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