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2017-03-17 克拉玛依市统计局
 
年末辖区内银行业机构8家,金融机构各项人民币存款余额1079.7亿元,比年初减少207.1亿元,下降16.1%。境内存款余额994.1亿元,下降9.5%;境外存款余额85.5亿元,下降54.6%。在境内存款中,住户存款余额296.1亿元,增长9.6%;非金融企业存款余额537.9亿元,下降15.4%。
 
年末金融机构各项人民币贷款余额594.5亿元,比年初增加84.8亿元,增长16.6%。其中,住户贷款27.1亿元,增长8.2%;非金融企业及机关团体贷款557.4亿元,增长15.0%。
 
年末辖区内保险业务机构15家。按业务性质分,财产险业务机构9家,寿险业务机构6家。全年保险公司各项保费收入17.1亿元,比上年增长19.1%。其中,财产险收入9.2亿元,比上年增长16.2%,赔款金额2.8亿元,增长7.8%;寿险收入11.1亿元,比上年增长21.5%。
 
年末辖区内证券公司营业部8家,全年开户数为6449户,证券交易额为692.39亿元。期货公司营业部1家。取得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性担保机构4家,注册资本共计5.52亿元,全年担保业务发生额7.12亿元,下降11.83%;年末担保责任余额6.01亿元,下降23.63%。小额贷款公司总数达到7家,注册资本共计5.65亿元,全年发放贷款5.81亿元,下降4.2%,年末贷款余额为6.12亿元,增长1.8%。
 
八、教育和科学技术
 
年末共有大中专院校4所,普通中学19所,普通小学29所,幼儿园41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
 
小学生入学率、巩固率100%;初中入学率100%,巩固率99.2%,毕业合格率95%以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率94.16%。普通高考民汉综合上线率99.46%。
 
在全市中小学中,自治区级示范高中3所,市级示范学校18所,规范化学校19所,自治区级德育示范学校13所,市级德育示范学校18所,市级德育达标学校17所。在全市幼儿园中,已有自治区级示范性幼儿园4所,市级示范性幼儿园13所,规范化幼儿园8所。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中,已有市级特色学校36所。
 
2016年,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克拉玛依校区面向全国16个省市招生,计划招六个专业510人,实际录取497人。
 
2016年,8家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6家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目前,全市共有高新技术企业38家。有20项科技成果荣获自治区科技进步奖,120项科技成果获市级科技进步奖。全年申请专利722件,其中,发明专利165件;授权专利413件,其中,发明专利60件。
 
九、文化、卫生和体育
 
文化卫生体育服务水平提高。年末拥有市级文化馆、展览馆、图书馆各1座,市歌舞团1个,广播电台、电视台各1座,中短波广播发射和转播台1座、调频发射台和转播台1座,广播人口覆盖率99.0%,电视人口覆盖率99.0%。市图书馆全年接待读者24.2万人次,借阅书刊24.2万册次,办理借阅证4269个,累计58518个。邮政局全年订阅报纸1521万份、杂志75万册。
 
年末全市共有卫生机构(不含兵团)109个,拥有床位1564张,卫生技术人员3752人。其中,医院7个,床位1547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37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5个。乡镇卫生院2个,床位17张,卫生技术人员12人。
 
全市共有79类体育场地1077个,其中334个室内,395个室外场地,342个全民健身路径,5个城市健身步道,1个户外活动营地;场地面积192.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3.9万平方米,用地面积246.4万平方米。万人拥有36个体育场地。场馆从业人员1248人。观众席位51334个。人均场地面积6.63平方米。
 
2016年自治区年度比赛中,全市16支代表队、385名运动员参加比赛。共获得68枚金牌、76枚银牌、71枚铜牌、37个第四名、58个第五名、20个第六名、27个第七名、25个第八名。5人达一级运动员,6支代表队荣获体育道德风尚奖队,26名运动员荣获体育道德风尚运动员奖。
 
成功举办2016年克拉玛依国际马拉松赛,吸引来自肯尼亚、埃塞俄比亚、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坦等7个国家的27名外籍选手参赛,参赛人数达到6000人;承办了全地形车锦标赛、量产车锦标赛、全国轮滑公开赛、全疆第五届“华澳杯”围棋棋王挑战赛、第四届全疆自行车越野赛、KBA篮球赛、全疆羽毛球赛俱乐部联赛、北疆武术邀请赛等活动。
 
十、人口与人民生活
 
年末,全市总人口(不含辖区内兵团人口)为417752人,其中户籍人口304465人,暂住人口为113287人。男性人口218607人,占52.3%,女性人口199145人,占47.7%。按辖区分:独山子区72545人,克拉玛依区289636人,白碱滩区51435人,乌尔禾区4136人。在户籍人口中,少数民族77015人,占25.3%,汉族227450人,占74.7%;人口自然增长率为8.09‰。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770元;全市农牧民人均纯收入20688元。
 
十一、劳动就业和生活保障
 
全市年末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2.51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8.55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1.11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8.80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6.97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7.60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0.19万人。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保持100%。
 
全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4061.6万元,为586名无业残疾人发放基本生活费153.89万元,为209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慰问金11.81万元,为10名残疾学生发放自强奖学金3.7万元。280名生活困难的残疾人纳入城乡居民最低保障范围。
 
年末全市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床位1340张,年末在院611人。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12947.94万元,筹集社会福利资金4343.56万元。
 
2016年,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254元调至410元,月增156元。农村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313元调至560元,月增247元。
 
全年通过各种途径实现就业、再就业3682人,其中:少数民族失业人员实现就业1002人,占实现就业总数的27.2%;女性失业人员实现就业1976人,占实现就业总数的53.7%。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城镇登记失业率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