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7-03-17 克拉玛依市统计局
 
参加各类职业培训人员41800人,其中:在岗职工培训39221人,就业再就业培训2195人,职业资格证书取证1852人,创业培训688人。
 
十二、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城市空气环境质量状况良好。采用空气质量指数(AQI)评价城市空气质量,全市空气质量达到I级(优)的天数占全年的24.9%,达到II级(良)的天数占全年的65.3%,优良率为90.2%。2016年全市共计出现污染日36天,其中,以首要污染物为PM2.5的天数占94.4%,首要污染物为PM10的天数占5.6%。全年,PM2.5和PM10年均值分别为55μg/m3和30μg/m3,均满足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规定的浓度限值要求。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和道路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分别为51.8分贝和60.9分贝,均符合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
 
全年监测结果显示,我市所有地表水源地水质项目全部达标(III类);地下水水质均达到III类功能区水域标准,水质项目全部达标;除艾里克湖外,全市其余河流、湖泊、水库监测断面的水质项目全部达标(断面水质质量按照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I类水质标准执行)。
 
城市供水普及率100%,燃气普及率10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9.04%,城市污水处理率95.32%。绿化覆盖率43.0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1.62平方米。
 
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实现“三下降”。全年发生各类事故155起(不含火灾事故统计),同比下降2.52%;死亡62人,下降1.58%;受伤144人,下降2.7%。其中发生生产经营性事故20起,死亡22人,按可比口径同比计算,事故起数下降13.04%,死亡人数下降4.35%。
 
2016年,全市亿元GDP死亡率为0.096人/亿元,同比上升2.13%;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为4.18人/万车,同比下降4.78%。
 
注:〔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初步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分项与合计不等的情况,正式数据以《克拉玛依统计年鉴-2017》为准。
 
〔2〕地区生产总值(GDP)、三次产业增加值及各行业增加值指标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三次产业划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三次产业划分规定)的通知》国统字[2012]08号规定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