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9)
年末全市有2.83万人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13.60万人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有2.67万人享受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全年资助城乡困难群众20.64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医疗救助12.16万人次,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4.26万人。
全年销售福利彩票4.03亿元,直接接受社会捐赠1706.9万元。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4627.8万元。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正式数据以《泸州统计年鉴-2016》为准。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相加与合计略有误差。
[2]本公报中未特别指定基期的增减幅度计算都是以2015年同口径数据为基期,个别指标的基期数据有修订,增减幅度以此公报为准。
[3]三抓三主动:即攻坚克难抓发展,聚精会神抓党建,扎扎实实抓法治;主动向上使力,主动向外借力,主动向下发力。
[4]六个突破:即市第八次党代会提出的产业发展突破、项目投资突破、城镇建设突破、改革开放突破、县域经济突破、精准脱贫突破。
[5]国内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三次产业分类及结构依据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三次产业划分规定》。即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服务业);第二产业是指工业(不含开采辅助活动,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和建筑业;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
[6]已建成水利工程较年初减少是因龙马潭区实施全域供水一体化工程,大部分农户均饮用自来水,原农户自家的机电井不再使用,减少规模以下机电井27810眼,全市净减水利工程25529处。
[7]居住类价格包括租赁房房租、住房保养维修及管理、水电燃料等价格。
[8]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法人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企业(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企业(单位)和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零售企业(单位)。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范围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项目,不含农户投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投资+农户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
[9]中等职业教育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
[10]公园绿地含城市公园、广场、街头游园、居住区集中绿地。
[1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包括参保职工和参保退休人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是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城镇非从业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