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十、科技、创业孵化和人才
初步统计,全市共取得重要科技成果588项。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9项,其中,技术发明奖3项,科技进步奖6项;获得省级科技奖励52项,其中,最高奖1项,自然科学奖7项,技术发明奖3项,科技进步奖41项。
全市国家级创业孵化载体达到129家,其中,国家备案众创空间80家,国家级星创天地30家,国家级孵化器19家。累计认定各级孵化器、众创空间320家,孵化器入驻企业1.3万家,毕业企业740家。
全市全年共引进各类人才13.14万人,增长8.5%;其中,引进博士1668人,硕士1.34万人,本科学历6.67万人,专科及以下学历4.96万人。
十一、教育、卫生和体育
年末全市共有各类大专院校(含民办高校)25所,其中,普通高校23所;全年研究生招生1.4万人,在学研究生3.7万人,毕业生0.9万人(不含驻青科研院所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招生9.9万人,在校生34.6万人,毕业生9.5万人。中等职业教育招生2.9万人,在校生8.8万人,毕业生2.5万人。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占高中阶段在校生的50.8%。普通高中招生4万人,在校生11.7万人,毕业生3.7万人。初中招生9.3万人,在校生25.5万人,毕业生7.9万人。普通小学招生9.4万人,在校生55.1万人,毕业生9.3万人。特殊教育招生0.04万人,在校生0.3万人,毕业生0.05万人。幼儿园在园幼儿25.3万人。
年末全市共有卫生机构(不含村卫生室)3494处,其中,医院、卫生院410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5处,妇幼保健机构12处,门诊部(所)、诊所、卫生所、医务室2670处。年末各类卫生技术人员7.6万人,其中,医生3.1万人。全市拥有医疗床位6.1万张,其中,医院、卫生院床位5.3万张。
全市运动员在各项比赛中共获得金牌1342枚,银牌805枚,铜牌874枚。重点体校2所,学员1061人;业余体校10所,学员1537人。
十二、城市建设
年末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2.57%,比上年提高1.04个百分点。全市建成区面积638.4平方公里。城市平均每天供水量119.4万吨,增长1.2%。城市全年实际用水量3.8亿吨,其中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分别为1.2亿吨和2.6亿吨。
城市使用液化气、天然气的总户数达到202.5万户,全年供应液化气总量3.7万吨,供应天然气总量9.2亿立方米。城市气化率达到100%。
全年新增供热面积400万平方米,年末供热面积达到1.9亿平方米。
年末市区公共汽、电车线路477条。共有营运的公交汽、电车7208辆。共有出租汽车10055辆。年末市区共有地铁线路2条,年客运量6573.2万人次,日均客运量18万人次。
全市共有公共厕所660座,三类以上的660座,新增17座,改建62座。
年末城市道路总长度4697公里,城市下水道总长度7667公里。
十三、能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初步统计,全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1493万吨标准煤,增长3.3%;其中,煤炭消费量1385万吨,下降4.1%;原油消费量1524万吨,增长0.3%;天然气消费量5.3亿立方米,增长22.2%。全社会用电量401亿千瓦时,增长9.2%;其中,工业用电232亿千瓦时,增长9.1%;城乡居民生活用电75亿千瓦时,增长7.7%。
全年全市能源生产量2775万吨标准煤,下降0.9%;其中,原油加工量1523万吨,增长1%;汽油生产量456万吨,下降0.9%;柴油生产量408万吨,下降2.7%;发电量182亿千瓦时,增长0.1%。新能源发电量13.5亿千瓦时,增长29.9%;其中,风力发电量增长28.7%,生物质发电量增长24.1%。新能源发电量占全市发电总量比重为7.5%,提高1.7个百分点。
全市年平均气温13.9℃,平均年降水量为687毫米。“蓝天白云,繁星闪烁”天数为342天,较上年增加24天。主要污染物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值分别为37、14、33微克/立方米,与上年相比,PM2.5改善17.8%,二氧化硫改善30%,二氧化氮增长3.1%。全市近岸海域水质达到或好于二类海水水质标准的点位数占90.6%,提升6.2个百分点。市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7.3分贝,市区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68.7分贝。
全市七个行业(领域)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06起,死亡111人,分别下降54.7%和33.9%。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0.01,十万工矿商贸企业就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1.05,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1.24人。
十四、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8763元,增长8.6%。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176元,增长8.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364元,增长7.8%。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36285元。全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5232元,增长8.5%,恩格尔系数为29.7%。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0569元,增长8.1%;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2928元,增长7.7%。
据抽样调查,年末城镇居民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32.7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34.8平方米。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73万人,增长13.4%;其中,本市劳动者就业增长8.9%,外来劳动者来青就业增长19.3%。服务业吸纳就业45.3万人,增长13.8%。民营经济吸纳就业55.1万人,增长16.3%。
年末全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达24220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23815.6万元;农村五保供养人数4687人,农村五保供养支出6257万元。
年末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人数为258.7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为210.3万人,全年累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数为7.83万人。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12%,降低0.05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