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2019-03-21 淄博市统计局
 
2018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34730元,比上年增长8.4%。其中,工资性收入24383元,增长7.6%;经营净收入3750元,增长10.2%;财产净收入2800元,增长11.1%;转移净收入3798元,增长9.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2277元,增长7.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273元,增长7.8%。全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2591元,增长8%。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6973元,增长6.8%;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3035元,增长8.1%。
 
年末全市居民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148.5万人、123万人、297.4万人、131.3万人。全年共收缴养老保险费126.7亿元,发放养老金149.9亿元。城镇居民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526元,保障人数0.7万人。农民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4200元,保障人数4.2万人。拥有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130个,各类社会福利单位床位数3.4万张,收养0.9万人。拥有社区服务中心88个,城镇各种社区服务设施22820个。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10.2亿元。
 
基本完成全市现行扶贫标准下的脱贫攻坚任务,474个贫困村“五通十有”全部达标,集体经营性收入全部达到3万元,6.7万户、11.7万名贫困人口基本实现“两不愁、三保障”。
 
注:
 
1.公报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或初步核算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人均生产总值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2016-2017年第一产业增加值根据第三次农业普查结果进行了修订,全市2016年三次产业构成比由3.4:53:43.6调整为3.3:53.1:43.6;2017年三次产业构成比由3.1:52.1:44.8调整为3.0:52.2:44.8。
 
3.人均地区生产总值按常住人口计算。
 
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企业;限额以上贸易企业为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零售业500万元及以上、住宿和餐饮业200万元及以上的单位。
 
5.资质内建筑企业是指具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的建筑企业(含劳务分包企业)。
 
6.对外贸易数据取自市商务局。
 
7.保险深度是保费收入与地区生产总值(GDP)的比值,反映了某地区保险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
 
8.PCT为PatentCooperationTreaty《专利合作条约》的简写,PCT专利申请是指通过《专利合作条约》向外国提出的专利申请。通过PCT申请专利,只需提交一份国际专利申请,就可以向多个国家申请专利,而不必向每一个国家分别提交专利申请,为专利申请人向外国申请专利提供了方便。我市鼓励PCT专利申请,即鼓励向国外申请专利。
 
9.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是指当地多年平均降水量形成的地表和地下产水量,即地表径流量与降水入渗补给量之和。
 
10.空气质量良好率计算过程中按国家有关规定将沙尘天气进行剔除。
 
11.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快于分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的原因是:在城镇化过程中,一部分在农村收入较高的人口进入城镇地区,但在城镇属于较低收入人群,他们的迁移对城乡居民收入均有拉低作用。但无论在城镇还是农村,其收入增长效应都会体现在全体居民收入增长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