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1-05 伊春市统计局

职工收入持续增加。年末全市单位从业人员 215805人,比上年末减少6606人。其中:国有单位从业人员155608人,减少2570人;集体单位从业人员 26383人,增加668人;其他单位从业人员 33814人,增加4704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7441元,比上年增加 1030元,增长16.1%。

年末全市林业人口72.2万人;林业在岗职工13.7万人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718元,增长14.8%。

城乡居民生活继续改善。据市百户居民调查资料显示,2006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7416元,比上年增长6% 。工资及补贴收入是居民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人均达到4692元,比上年增长0.7%,占家庭总收入的61.2%。经营净收入增长87.6% 。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4135元,比上年增加344元,增长9.1% 。

社会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年末全市参加养老保险人数为25.8万人,收缴养老保险费56503万元。为企业104371名离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66021万元,养老金发放率为100%;全市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为11.4万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为561人;实现就业再就业4.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4.4%;现有26.5万名职工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全年收缴医疗保险费9800万元,支出9450万元。全市共有 13.1万名城镇居民得到最低生活保障救济。救灾、救济和低保资金到位率100% 。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7400万元,筹集社会福利资金217万元。

福利事业继续发展。据民政部门统计,全市收养性福利机构41所,床位860张,收养人员750人。其中,民办敬老院33所,床位412张,收养人员412人。城镇服务设施260处,其中社区服务中心33个。

城乡居民居住条件得到改善。全市用于住宅建设的投资5370万元,竣工面积9.9万平方米,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19.4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3平方米。农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 13平方米,比上年增加1.9平方米。

注: 1 、本公报各项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 、本公报数据除地区生产总值(GDP)外,均不含农场系统。

3 、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及三次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